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评审文件” 发行版本:A 涉及条款:4.1 文件编码:ZD/04/03 页 码:2/3 修 改 码:0 事故管理制度 班组必须严格执行命令,无条件服从。站长不在时,由现场最高职务者履行站长职责进行指挥。
事故发生后,站长立即宣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各班组和救援队立即进行自己职责内抢险与救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抢救,布置警戒线等工作,保护事故现场。
4.3事故调查和处理
4.3.1事故调查和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4.3.2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发生一般轻、重伤事故,由站长、安全员、班组长、计量员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必要时可外请专家分析;如发生死亡事故,则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
4.3.3事故调查应形成书面报告,要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建议。调查过程中,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阻挠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3.4根据调查报告,对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
4.3.5事故责任者处分: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令其赔偿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站察看、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3.6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漏报、虚报、有意拖延报告、毁灭证据、阻挠调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4.4管理要求
4.4.1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加强跟踪,检查整改效果。
4.4.2安全员建立安全事故台账。内容包括:事故时间、经过、类别、伤亡人数、损失情况、救援过程、教训、“四不放过”处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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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评审文件” 发行版本:A 涉及条款:4.1 文件编码:ZD/04/03 页 码:3/3 修 改 码:0 事故管理制度 4.4.3事故发生后要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设施,做到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4.4.4未遂事故也要本着“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5.引用文件
无。
6.记录
6.1 JL/04/03/001事故档案登记表; 6.2 JL/04/03/002事故管理台账; 6.3 BG/04/03/001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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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评审文件” 发行版本:A 涉及条款:4.1 文件编码:ZD/04/04 页 码:1/6 修 改 码:0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加油区和油罐区防火、防爆、防毒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加油站所有的防火防爆防毒管理。
3 职责
3.1安全员负责制定加油区和油罐区的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并进行检查,监督实施;建立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台账。
3.2班长负责检查本班员工执行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4 工作程序
4.1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4.2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4.3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1)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2)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3)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4)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4.4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5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2)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防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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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评审文件” 发行版本:A 涉及条款:4.1 文件编码:ZD/04/04 页 码:2/6 修 改 码:0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3)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4)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5)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6)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7)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8)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9)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10)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11)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4.6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2)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3)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4)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5)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6)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7)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8)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9)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10)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 保存。
4.7防雷防静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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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评审文件” 发行版本:A 涉及条款:4.1 文件编码:ZD/04/04 页 码:3/6 修 改 码:0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4.7.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1)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2)加油站工艺设备; 3)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4.7.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
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2)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3)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4)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5)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6)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
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4.7.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
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2)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
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3)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
方毫米;
4)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 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4.7.4装卸易燃油品必须采取下列防静电措施: 1)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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