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版四川省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25-04-27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 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 价(元) 质量 目标 工期 备注 签名 最高限价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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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开标记录表供招标人参考。但至少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删减。 (2)委托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在开标现场必须向监督人员出示其注册于该代理机构的从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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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发出)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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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注:(1)?问题澄清通知?由评标委员会拟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发出(自行招标的,由招标人发出;委托招标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

(2)发给投标人的?问题澄清通知?,应删除?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签字)?一栏,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代替。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的?问题澄清通知?,应编入评标报告并存档备查。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签字的,招标人的负责人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是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规范文本)?(CH—01—0501)中所指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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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应按本?问题的澄清?格式澄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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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8年版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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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招标负责人: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按章节):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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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实行自行招标组织形式的,项目招标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本单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人员。

(2)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项目招标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招标代理机构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和委派到本项目的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3)实行自行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内容删除,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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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注:(1)招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位臵: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居中。 (2)招标文件目录应至少编制到章,并用阿拉伯数字标明相应页码。例如: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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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10.5 中标价 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 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由投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 □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 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该投标人10.6 确定中标人 在该合同段的中标价在中标候选人中最低。 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根据川府发“2007”14号(二十二),招标人应依法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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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 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预付款一般不少于建设项目当10.7 建设资金拨付 年投资额的10%;进度款按规定支付,额度一般不少于已完工程造价的80%。如招标人不按要求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6.1款处理。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 (2)价格调整相关规定: 中物价波动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7部委起的价格调整 令第30号) ?第三十条 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3)即使是价格可以调整的合同,中标人也应自己承担在投标文件中自主报价低于市场价格所带来的风险。 (4)即使是价格不可以调整的合同,招标人因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造成工期延误的,招标人也应承担停工、窝工等损失以及原材料由此上涨所带来的损失。双方都有责任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5)招标人和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价格调整的具体办法。 合同履行过程10.8 — 37 —

实行项目经理、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项10.9 压证施工制度 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10.10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 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 增加的工程量超过该单项工程合同价10%的,必须经施10.11 增加工程量的管理 工单位申报、监理签字、业主认可、概算批准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程序办理。并将增加工程量及价款在项目实施地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公示。 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 10.12 合同备案 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 (1)招标人编制的内容与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令2007年第56号规定“不加修改地引用”部分和《省进一步要求》不相抵触。如不一致或抵触,不一致或抵触的内容无效,以“不加修改地引用”和《省进一步要求》的招标文件内容10.13 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内容为准。 (2)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3)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 — 38 —

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或参照10.14(3)的原则处理。 (1)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按照部门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2)《省进一步要求》由制定部门按职责分工作出解释。 10.14 招标文件 的解释 (3)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 《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有些含有说明性和要求招标文件中的注 性内容,仿宋五号字体,统称为注),本招标文件因编制体例需要,未全部标注或引用。但对本招标文件的理解和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仍应以《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为准。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10.16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 ?? ??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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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内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13-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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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 年(限定在1至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 年(限定在3至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15)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1.4.3 限制投标的 情形 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注:(1)本项中的选择为多项选择。招标人可以全选(包括有些可选择项可能只有一项)、也可以任选其中一项或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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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可以都不选。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不得就同一个问题和相似的内容再另行规定。没有选择的项删除,不改变已选择项的编号,下同。以下没有标明?单项选择?的都为?多选择项?,不再单独注明。 (2)除以上限制投标的情形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再另增加限制投标的情形。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1.9.1 踏勘现场 踏勘集中地点: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1.10.1 投标预备会 召开地点: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1.10.2 投标人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1.10.3 1.11 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不允许 □允许 1.12 偏离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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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要求澄 2.2.1 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人确认收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2)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 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到达招标人以下账号: 开户单位: 2.2.3 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2.3.2 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有效期 3.1.1 3.3.1 3.4.1 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 账 号: 银行地址: 联系电话: 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招标人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招标人账户)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 28 —

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写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3)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 “拒签合同”是指: (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3.5.3 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年发生的诉3.5.5 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不允许 □允许 3.4.3 3.4.4 3年 年 注:应与1.4.1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衔接。 3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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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3.7.1 投标文件格式 需要填写的,应在空格中用“/”标示。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3.7.3 签字、盖章要求 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份 投标文件副本应由其已签字、盖章、编页码、小签(招标人要求时或投标人自愿)的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正副本内容应一致。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3.7.4 — 30 —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3.7.5 装订要求 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 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全称: 4.1.2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4.1.1 □否 4.2.3 □是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5.1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 31 —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5)开标顺序: 评标委员会共 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07〕14号第(二十一)条和川发改政策[2007]666号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注:评标委员会组建的相关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3]13号) ?第九条 在四川省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必须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确定。 国务院部委直接管理招投标的项目,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确定评标专家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 经管委办批准,也可以从国家级专家库或其他省级以上专家库中随机确定评标专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 ?(二十一)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经济技术评标专家从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省评标专家库中专家不能满足评标需要的,报经项目审批部门同意,业主在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可从国家有关部委或外省(市)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 政府全额投资或政府投资额占控股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评标代表从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其他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所派评标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监督部门认为业主代表参加评标可能影响公正的,可建议项目业主从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代表业主参与评标,项目业主无正当理由应当采纳。 项目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包括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标专家或业主代表参与评标,否则评标无效。?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实施中有关具体问题解释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7]666号) ?十五、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不论其审批和隶属关系,其评标所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32 —

需的经济技术专家都应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否则评标无效。省评标专家库不能满足需要并经项目审批部门同意的除外。 国家有关部委直接管理开标、评标、监督和备案的招标项目,对评标专家的抽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业主代表的身份参与其代理或管理项目的评标或资格预审评审。?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 (2)根据川府发“2007”14号(十九)规定,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含勘察、设计、监理、设备或材料采购、建设管理及其他服务项目),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包工包料的施工项目,材料的采购方式由中标的承包人决定;由项目业主负责提供材料(如钢材、水泥等)的,应按规定作为货物进行招标,评标办法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3 评标办法 □是 是否授权评标7.1 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人 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 (2)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限定在1至3人。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 履约保证金包括基本履约保证金和差额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基本履约保证金 + 差额履约保证金。 (2)基本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7.3.1 履约担保 的 %。 (3)差额履约保证金=备案时确定的倍数×【(投标最高限价×85%)-中标价净价】 投标最高限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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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现金占 %,保函担保占 %。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注: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预算控制价或财政部门的评审价,作为投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结合工程项目实际与拟定的合理施工方法进行编制。造价编制单位及造价执(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对其准确性负责。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限价不得作上浮或下调或政策性压价。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位置: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居中。 页码从阿拉伯数字1开始,即:1、2、3、4、5、6、7、8、9、10、11、??,以此类推。 10.1 编页码和小签 □投标人可以小签也可以不小签。如自愿小签,应在页码旁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 □投标人应在页码旁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 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还是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小签,以及小签的要求,按3.7.3签字的要求办理。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34 —

□招标人支付。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10.2 招标代理 服务费 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上(下)浮动幅度( %),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 (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10.3 报价唯一 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10.4 低于成本报价 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 (1)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最高限价85%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不超过95%)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 (2)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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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项目经理: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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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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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 认 通 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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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说明:

为提高评标质量,集中时间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严格详细评审,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第十九条对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规定,?评标时按各投标人由低至高的报价排序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出合格的3个投标人按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出中标候选人?。评标按下列步骤进行: (1)按第3.1.3项规定进行算术修正;

(2)按?2.2详细评审标准?规定的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

(3)经投标人签字接受的算术修正价格(以下简称修正价)加(减)按第2.2款折算的价格计算出评标价,评标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4)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加或减)不得超过投标人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价为准)上下10%的幅度。对某投标人的报价量化折算时,超过10%上下幅度的,以正负10%计算评标价; (5)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排序,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满足强制性标准的为?符合?,不满足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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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为?不符合?,只要有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不再评审该投标文件,直到评审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1中确定的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止(所有投标都不满足,应否决所有投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的,评标委员会只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出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不再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 签字、盖章 副本份数 形 式 2.1.1 评 审 标 准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文件格式 装订 编页码和小签 评审标准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 项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 项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 款规定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 项要求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3 款要求 ?? 报价唯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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