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教牧书信
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提多书
课 程 主题 经文章节
壹. 提摩太前书
1 纯正教义 1:1-1:20 2 公开敬拜 2:1-2:15 3 潜能领袖 3:1-3:16 4 标准教师 4:1-4:16 5 人际关系 5:1-6:2 6 合宜动机
6:3-6:21 贰. 提摩太后书
7 重燃恩赐 1:1-1:18 8 作好士兵 2:1-2:26 9 神的圣言 3:1-3:17 10 生活目标
4:1-4:22 叁. 提多书
11 敬虔生活 1:1-1:16 12 神的恩典 2:1-2:15 13 神的礼物
3:1-3:15
提摩太前书
“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
提摩太前书3章15节
第二章教会的秩序
经文: 提摩太前书2:1-15
金句: “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2:1) 主旨: “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是要把祷告放在第一优先的位置上,以利于广传耶稣基督的福音。 A,关于祷告(提前2:1-8)
一. 祷告的优先性(提起2:1) “我劝你第一要?祷告”
* 只有神能救赎。是在祷告中才有圣灵的感动,使罪人知罪、信服,并吸引他们到救主的面前。(约6:44,65;约16:7-8) 祷告应该:
1) 表达对神的行动的需要(“恳求”)。 2) 包括求告神(“祈祷”)。 3) 包含与神的交谈(“祈求”)。 4) 总不要忘记感谢(“感恩”)。 二. 祷告的目的(提起2:1-7) “为万人(为一切人)”(2:1) 特别是
“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2:2) 为什么?
“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的度日”(2:2),因为,神“愿意万人得救”(2:4)。
* 教会需要祷告,求神给我们一个有利于广传耶稣基督的福音的社会环境,好让失丧的人有机会通过基督,那“一位中保”,与神和好。 (见路10:2)
三. 祷告的实践(提前2:8) “我愿男人随处祷告”(2:8) 如何祷告?
“举起圣洁的手”(神所引导的、发自清洁的心)(见雅4:8;5:16;诗24:3-6)
“无忿怒,无争论”(忿怒和争论和阻碍有效的祷告)(见弗4:30-32)
结论: 教会没有祷告就没有能力。除非我们看到祷告在教会中重新得到优先的地位,传福音的工作就不能完满地完成(见徒2:41-47)。
B,关于妇女(提前2:9-15)从9节起直至15节都是论及女人的问题,这几节也是教会中常常发生争论的经文,它关涉到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社会习惯对女人的服装及社会地位的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圣经中对于女人在家庭及教会中之安排的问题。
一.女人在教会中的举止(2:9-10)
9 “又愿女人廉耻自守”意即女人的举止要有礼、庄重、切勿浪漫轻浮,令人产生不知羞耻或反乎常礼的行动。
“以正派衣裳为妆饰”所谓正派就是“端正”的意思,与3:2的“端正”同字rosmio,正派与妖艳相反,却不是丑怪难看,乃是含真与善之美,不带下流卑贱之成分。
“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就是不要奢华浪费,耗用太多的金钱在衣饰方面,世人常藉衣饰的华丽以显露其体态、炫耀其地位,引人注目,甚至以能挑动异性情感上的冲动为目的。但这却绝不应是基督徒的标准,我们为甚么不能依照圣经的原则,而以世界的潮流为准则呢?我们不能另外有自己的准则吗?
10 “只要有善行,这才与自称是敬神的女人相宜”。以上所提的只关乎外表,本节则关
乎内心与品德。可以说是另一种的“妆饰”。圣经一直提倡姊妹应重视品德与内心美善的性情,作为自己的“妆饰”,这远胜于外表的华丽。使徒彼得亦同样劝勉基督徒妇女:“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彼前3:4与本节的意思极相似。
二.女人在教会中的地位(2:11-14)
11 为甚么保罗要妇女在会中闭口,沉静学道呢?这是关乎“举止活动”方面的事,与当时社会习惯有关。 保罗针对当时这种情形,故不许妇女在会中随便站起来问道或讲话,况且当时妇女知识程度
较低,疑难既多又不易解明,若随便发问则会影响教会聚会的秩序与情绪,所以保罗要她们“沉静学道一味的顺服”,“她们若要学甚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见林前14:35)。
12上 “不许女人讲道”, 我们还是承认,保罗是根据当时的社会习惯观念而禁止
妇女讲道,这种解释较为合理。
虽然在本处及林前14章,保罗为免福音受人毁谤而有禁止女人讲道的事,但却非绝对的禁止,林前11:5说:“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
。12下 参照林前11:3;弗5:22-24;彼前3:1,5等处经文,在此所说不许女人管
辖男人之事,是应指女人在家庭与教会两方面的地位来说的。神按祂创造的旨意所赋予男女才能之分别,是以男人为家庭的“头”。
13 在此保罗提出一些理由,解释他为甚么不许女人辖管男人;因为按神创造
之次序,已经安排男的在先,女的在后。神按其创造之计划而赋予男女不同的才能,使其各自适宜于家庭和教会中的岗位,而互相合作。 14 本节进一步引用;史实证明,女人未守住自己岗位,不让亚当应付魔鬼的
引诱,而却自己出头的结果,便使人陷在罪里。
三.女人在教会中的应许(2:15)
15 这是教牧书信中最难解的其中一节经文,意见众说纷纭。有些人认为这是由神答允的一个简单应许,叫基督徒母亲在生产的肉体行为上从死里得救。但这并不是完全对的,因为有些敬虔奉献的基督徒,在带生命进这世界的行动中死去。另一些人认为生产是指弥赛亚的出生,而女人是透过由妇人所生的那位得救的。然而,这似乎不能满足经文的意思,因男人也是以相同的方法得救的。没有人能合理地证实本节是指女人因成为孩子的母亲而得着永远的救恩。这是藉着行为的救恩,藉着性质极不寻常的行为得救的。
我们以下的提议会是最合理的解释。首先,上下文说的不是指她灵魂的救恩,而是指她在教会地位上的救恩。保罗刚才在本章说,好些人在他们的心里有这样的印象:女人在神的计划和旨意里是毫无地位的,她被贬为不重要的人。然而保罗会反驳这样的声明。虽然没有教会的公开职事交给女人,但她却有一个重要的事奉。神谕命女人的地位是在家里,更具体地说,是在教养孩童使他们尊敬和荣耀主耶稣基督上。试想想今天基督教会领袖的母亲们:这些女人从未踏足讲台传福音,但在为神教养她们的孩童之事上,她们在地位和为神结果子的范围内,真正已经得救了。 李尼写道:
她将会从罪的结果中得救,而且藉着她作妻子、作母亲的天职,在教会能维持一个有影响力的地位。倘若藉着生出神圣的基督徒品格的果子,这些牺牲就更进一步得着承认了8。
在这观点上有人会问:“那么,那些不结婚的女人又如何呢?”在经文中答案是这样的,神只处理女人普遍的事,大多数的女基督徒都结婚,养育核子。关于例外的事,神有很多其它有益的事奉给她们,但是不包括公开讲道和辖管男人。 注意在本节末,子句有这样的限制: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这并不是无条件的应许,观念是这样的。如果丈夫和妻子维持一致的基督徒见证,在家里尊敬神,在敬畏主和主的训诫上教养他们的子女,那么女人的地位便得救了。但如果父母随己意而行,过着世俗的生活,又轻忽教养他们的子女,那么这些子女便从基督和教会中失丧,在这情况下,女人便不能达至神命定给她的真正尊荣。
让我们不要以为,因为女人的事奉是私人的,又是在家里的,就比那些较公开的职事来得没那么重要。有一句名言说得很好:“推动摇篮的手统治世界。”将来的日
子,在基督审判台前,忠心是要被数算的。这是在家里和在讲台上都能表现出来的。──《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第三课教会领袖的资格 经文: 提摩太前书3:1-16 金句: “无可指责”(3:1)
主旨: 在神的家中要选择那些合乎圣经属灵资格标准的人作领袖,。 反思: 虽然经文中的这些资格分别适用于某个特别的职位,但这些资格是值得被用来衡量和要求教会所有的领袖的。教会中潜在的(自愿而又看起来有能力作的)领袖应在以下诸方面受到试验: 一. 品格,行为和言语
“必须无可指责”(3:2,10)“必须”这是十分强调的语气,表示其个人的品德比才能更为重要。“无可指责”就是没有甚么把柄,可以被人作为毁谤的意思,原文anepileempton,是“无可捉拿”之意。
“节制”(3:2)在彼后1:5-8论及信徒灵命之八阶梯中节制是其中的第四阶梯,节制是圣灵所结的果子之一,也是信徒常常忽略追求的信德
“自守(谨慎、自制)”(3:2)原文sophrona意即很有理智地控制自己,常有精明的心思以节制自己,与“节制”的意思十分相似。一个身为教会长老的人,理当会为自己谨慎、儆醒,以免陷入不自知的黑暗中,因长老既居教会领袖地位。自必少有机会受到别人的提醒与劝戒,而多半是劝戒别人,所以他们必须知道如何“自守”。
“端正(值得尊敬)”(3:2)指行事方面坦白、光明、合乎公理,不含黑暗、弯曲的成分,按原文2:9之“正派”与此“端正”同字,可见监督待人处事应当规规矩矩不取巧。
“端正”一词既在2:9用于衣饰方面之正派,即此处亦可以指监督的外表衣饰,当整齐清洁,不穿奇装异服。
“乐意接待”(3:2)这是古时教会信徒重要的善事,因为当时的信徒,时常因为信主
的缘故受逼迫,以致流亡异乡;当时主的仆人也为福音工作,四处奔劳,他们都极须有信徒接待。所以,在新约圣经中,常勉励信徒接待作客旅的(罗12:13;来13:2;彼前4:9-10;约3:5-8)。
“不酗酒”(3:3,8)圣经虽无明文禁止饮酒,但却有明文禁止醉酒,同时也有很明白
的话告诉我们饮酒的危险,如箴言23:31说:“酒发红,在杯中闪烁,你不可观看,虽然下咽舒畅,终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箴这31:4说:“利慕伊勒阿,君王喝酒,君王喝酒不相宜;王子说,浓酒在那里也不相宜。”以赛亚5:22说:“祸哉,那些勇于饮酒,以能力调浓酒的人。”(
“不打人”(3:3)这似乎不须要放在作长老的资格之内,因作长老的当
然是不打人的才对,这彷佛是对普通信徒说的话;但“打人”原文pleekteen,是单数式,即连一次打人也不可以。
贪财是万恶之根,教会领袖若是贪财,便可能私自运用教会的钱,作不合法的图谋,或是谄媚富有信徒,轻看贫穷信徒,如此对教会各项圣工必定以金钱之损益为大前提。不论采取甚么意见或方法??都以能多得利益的为妥善。这样的人在教会中事奉,必不能按神的旨意,而只按“金钱的意思”,所以使徒定规作长老的必须不贪财。
“温和”(3:3)与“不打人”相配合,消极方面不打人,积极方面则要温和。作长老的不但要温和,传道人亦当“温温和和的待众人”(提后2:24-25),因作长老的工作与作传道的工作在牧养教会方面来说,并没有很大的分别。
“不争竞”(3:3)应指在教会的圣工上不争竞,为爱主而事主,不是为争竞而事主。“争竞”显示有爱慕虚荣、属血气的成分。
“不贪财”(3:3)贪财是万恶之根,教会领袖若是贪财,便可能私自运用教会的钱,作不合法的图谋,或是谄媚富有信徒,轻看贫穷信徒,如此对教会各项圣工必定以金钱之损益为大前提。不论采取甚么意见或方法??都以能多得利益的为妥善。这样的人在教会中事奉,必不能按神的旨意,而只按“金钱的意思”,所以使徒定规作长老的必须不贪财。
“不贪不义之财”(3:8)贪财是万恶之根,教会领袖若是贪财,便可能私自运用教会的钱,作不合法的图谋,或是谄媚富有信徒,轻看贫穷信徒,如此对教会各项圣工必定以金钱之损益为大前提。不论采取甚么意见或方法??都以能多得利益的为妥善。这样的人在教会中事奉,必不能按神的旨意,而只按“金钱的意思”,所以使徒定规作长老的必须不贪财。
“端庄(有尊严)”(3:8)与上文第2节论作长老的应“端正”意思相似,就是不要轻浮、儿戏,办事待人都应慎重其事。
“不一口两舌”(3:8)本句上文未提及,但在作执事的资格中,却有两次提到话语方
面应当谨慎(3:3:11)。所谓一口两舌就是两面讨好,搬弄是非,不按诚实说话,只迎合人喜好的意思。对于同一事实,对不同的人便说不同的话
“不说谗言”(3:11)
有趣的是注意这些品格中许多对维持教会的合一和关系的和谐是特别重要的,这也是保罗关心的重点。“
二. 管理自己的家
“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3:2,12) “执事只要作一个妇人的丈夫”,与第2节作
长老的资格相同,都要在男女的事上清清洁洁,爱情专一,善于管理自己的家。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3:4,12)
极其有意思的是没提到或要求商务管理的技能,不是那种技能没有用!而是说:一个人如果能合宜地管理和训练他的儿女在家中保持秩序和团结,他也可能在教会的作到这一点。保罗同时指出如果一个人不能管理自己的家,他不可能合宜地领导和监督教会(5节)。保罗视家庭为教会的缩影──一个神权统治的微缩模式,即基督是元首,在基督统治之下的男人、与一个顺服的妻子和管教好的子女们。这个神权统治的缩影是教会神权统治完美证实。
三. 确实是成熟的基督徒
“不是初入教的”(3:6)保罗建议说,一个新信主的人没有经验和属灵的成熟来处理随著作领袖而来的骄傲。
“善于教导”(3:2)“善于教导”,并不表示他常用教师的权柄,乃是指他能循循善诱,按着信徒个别的灵性情形,一步一步地引导、带领,使他们渐渐走在真理的轨道上。 “固守真道的奥秘”(3:9) “凡事忠心”(3:11)
四. 在社会上的名声
“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3:7)人不仅在信徒之中,其生活行事表现得敬虔端正,足为人的模范,就算在不信的教外人之中,亦同样有美好的见证,而为外人所敬佩。
五.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3:14-16)
保罗在此总结了写这些关于教会的详细指教给提摩太的原因──“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15节)。秩序、合一、广传福音和属灵成长都被强调。教会被看成是一个家庭,和“支撑真理的顶梁柱”。第16节也许是一首早期的圣诗或是教会的信条,其中细讲了需要持守的真道。教会是神和耶稣基督真道的守护者。
结论: 今天的许多的教会之所以不起正面作用,并常作负面的见证,与其选择领袖(包括带职的和全职的人员)的标准直接相关──它们是根据这个世界的标准,论成功、长相和表现,而不是根据圣经的属灵资格标准
第六课教会领袖的动机 经文: 提摩太前书6:3-21
金句: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6:6)
主旨: 在神的家中行事应该避开异端、纷争和贪婪,而是追求属神的事,就是那些能导致敬虔的品格和行为的事。敬虔,而不是贪婪,应该是基督徒的动机。 “敬虔而知足”这个动机和目标是可以达到的,如果基督徒: 一. 逃避那些不虔敬的事(6:11) 异端和无价值的空谈(6:3) 纷争(6:5) 骄傲(6:4,17)
贪婪和物质的东西(6:5,10,17)
不虔敬的动机是贪婪,它不仅包括物质的东西,也包括一切私欲(自私的欲望)。 二. 随从属神的事(6:11) “知足”(6:6)
(见腓4:11-13;来13:5;太6:33)
属灵的事(6:11): “公义” “敬虔” “信心” “爱心” “忍耐” “温柔”
属神的人的动机是敬虔。
三.“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6:12)(见来12:1-3) “忠实地教导和遵行正确的教义”(6:3,14)
四. 紧紧持定永生,不是肉体的,而是属灵的永生(6:12)(见6:17,19)。 * 在实践中接受(实现)神已经在地位上所给的一切(见彼后1:2-4) 五. 把他的希望和信靠交托给神(6:13-16,17) * 正是“神赐万物予生命,?又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
结论: 敬虔是我们在品格和行为中对基督的显现和表达,也是基督徒在基督身体里的动机目标,只有我们放弃不虔敬的事,而是完全地依赖内住圣灵给我们属灵的能力,尽心竭力地追求神的事,敬虔才能成为现实。 * 你的动机是什么呢──贪婪,还是敬虔?
总结:“要保守所托付你的。”(20-21)
保罗在总结完成自己对提摩太的教导时,再一次告诫提摩太要避免异端,和持守或“保守所托付你的”(20节)。这表明:教导正确教义和驳斥异端的事工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