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做好矿业权评估和储量评审工作.

2025-04-30

矿业权评估和储量评审工作在矿产资源管理中处于中介、中立地位,在矿业权市场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做好矿业权评估和储量评审工作,意义重大。

自国土资源部矿业权评估、储量评审实行市场化改革以来,矿业权评估,2008年有六家公司已经在省厅备案,可以在浙江干活;储量评审,我省是全国市场化改革的一个试点,省内建立了新始、鑫达、新创等三家评审公司,还先后分别成立了各自的服务部。省外还有中矿联储量评审中心,实际上在我省干活的有四家评审机构。无论矿业权评估还是储量评审,总的来说,都能恪守行业准则和执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平、诚信”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克服困难,诚信敬业,积极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中介机构的作用,基本满足了市场需要,得到了绝大多数矿业权人和国土资源部门的好评。到2008年底止,完成矿业权评估报告230多份,其中,由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矿业权评估到省厅来备案的有24份报告。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的评

估项目200余个。4家评审机构及附属的三家分部共评审各类矿产资源储量报告430余份,其中浙江新始公司共受理评审报告97份,绍兴鑫达公司共受理评审报告135份,金华市新创公司共受理评审报告161份,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共受理评审报告38份。虽然矿业权评估、储量评审报告的量不很大,但所带来的影响、所起的作用非同小可,直接支撑着我省矿业权市场的发展。

一是建立矿业权评估机构备案制度,及时公告6家符合条件的矿业权评估机构。二是完善矿业权评估结果备案制度。三是启动省厅专家复核制度。四是加强矿业权评估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储量评审制度。二是进一步明确储量评审备案工作分工、工作时限及工作要求。三是及时通报储量评审备案工作情况。四是加强储量评审日常管理工作。

2006年建立了矿产资源储量专家库,重点解决“什么样的人干什么活,什么样的活什么人干的问题”,建立了地质报告的主编人、主审人

一、总结经验,充分肯定评估、评审工作的成绩 二、加强管理,深化矿业权评估和储量评审制度改革

(一)加强矿业权评估监管。(二)完善储量评审备案管理。(三)强化储量报告质量

1、发挥专家库作用。加强监管落实责任 做好矿业权评估和储量评审工作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邱建平 管理园地

制度,突出主编人、主审人制的作用,强化主编人、主审人的责任,对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包括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储量核算报告、矿山闭坑报告、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报告等五大类)的质量从三大环节来监管,一是从源头上(什么样的人可以编),二是从过程中(什么样的人可以审核),三是在结果上(什么样的人可以评审)来督促提高报告质量。因此,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来编,还必须是全省矿产资源储量专家库中的专家来主编、主审。否则,储量报告评审不受理,国土资源部门不备案,这个活就白干了。这一条对提高储量报告质量的作用很大。

一是对储量专家进行培训。2006年建立矿产资源储量专家库以来,进库的专家就进行培训和严格的考试,合格的入库。二是2008年又对一批符合入库条件的同志,一批符合晋级条件的同志,进行培训和考试,该入库的入库,该晋级的晋级。三是对地质测量机构进行培训,强调按技术要求开展地质测量,编制好储量年报。

我们规定,专家库中的专家分评估、审核、评审等三类。评估类专家,可以承担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主编工作。审核类专家,可以承担评估类专家的工作,审核本单位提交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类专家,可以承担审核类专家的工作;协助矿产储量评估师开展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工作。评审类专家是矿产储量评估师的后备人选。现在全省有矿业权评估师9名,供职于6家评估机构;有矿产储量评估师25名,注册于4家评审机构。专家库中有272人,其中评估类152人,审核类69人,评审类51人。应该说我省储量报告的评估、审核、评审类专家、再到评估师队伍的金字塔结构、梯队已经形成,既有国家级,又有省级。既有国家队,又有地方部队。因此,建好专家库、建设好这支队伍很重要。

就是落实“谁主编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责任要落实而不是落空。我多次重审“五不受理”原则:不是储量专家库中的专家担任主编的,不受理;不是储量专家库中的专家出具初审意见书的,不受理;报告扉页上编制、审核、评审人员没有亲笔签名的不受理;复印的不受理;送评的报告涂改严

重、粗制滥造的不受理。这“五不受理”原则,说到底,就是落实“谁主编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

矿业权评估、储量评审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可靠储量,保障评估价值的公允反应,保障矿业权市场交易公平、安全,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降低投资风险,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勘查、科学开采、综合利用。因此,矿业权评估、储量评审工作重要,责任重大,各机构要理清思路,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做好工作。

当前,矿业权评估在宏观层面,存在四大主要问题:评估行为不规范,评估机制不合理,评估方法不完善,评估责任不落实。在微观层面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五大问题:一是现场不踏勘;二是材料不齐全,如缺地质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附件、附图,缺公章、缺签名,缺评估主要参数表等;三是人员不足数。甲类矿产大、中型矿区参与评估的评估师少于3名;四是备案不及时。修改补充时间过长;

五是校对不够细文字校对不够严格,错别字多,页眉上的报告名称与实际报告名称不符等等。

下一步要做好七件事:

2008年9月,部连续发了国土资发〔2008〕174号、181号、182号等三个文件和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从不同方面对矿业权评估行业,矿业权评估程序等进行了制度规范,明确了管理者、管理相对人、评估机构、行业协会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核心是强调矿业权评估管理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规范矿业权评估管理权力,阳光行政。这三个文件和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是今后一个时期矿业权评估的纲领性文件和从业准则,内容丰富,要求全面,意义重大,作用重要,各评估机构要组织评估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握实质,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要按照部国土资发〔2008〕174号、181号、182号文件精神,落实好矿业权评估机构管理的七大制度。矿业权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制度;矿业权评估师的资格管理制度和注册登记制度;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制度;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合规性审查制

,2、大力组织培训。3、建好专家队伍。第一,学好文件精神。第二,落实各项制度。(四)落实相关责任

(一)关于矿业权评估问题

三、树立信心,做好矿业权评估和储量评审工作 度;网上公告制度。

评估结果是矿业权人缴纳矿业权价款的重要依据,也是矿业权转让人与受让人成交价格的重要依据,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评估工作责任重大,务必认真、负责任地搞好评估工作,对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不受任何强迫压制。因此,矿业权评估机构及矿业权评估人员应严格遵守客

观、公平、公正、诚信、胜任的基本从业原则,严格按有关规定、准则和程序开展评估工作。重点抓好三条:

评估目的可分为七类:以矿业权出让为目的的评估;以转让为目的的评估;以抵押贷款为目的的评估;以法律诉讼为目的的评估;以上市融资为目的的评估;以非正常矿山关闭为目的的评估;以企业改制为目的的评估等七类。在这七类评估当中,必须考虑社会影响和后果。因为,同一矿业权,同一基准日,不同经济行为,评估结果并不等同。矿业权评估报告是评估机构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咨询意见,这个咨询意见,仅供委托方和报告使用者了解矿业权价值,不能用于产权交易,不能用于工商登记,不能用于资本融作,不能作为实际成交价格的保证。实际成交价格是交易双方认可的结果。

现场踏勘很重要,评估机构必须对评估资料、数据和资产状况进行现场实地核查,未进行现场实地核查的矿业权评估结果无效。必须附必要的现场踏勘资料,包括照片、文字说明、当地有关部门陪同情况。

国家出资,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出资或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以地质勘探费、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各种基金以及专项经费等用于矿产资源勘查投入,以往其他经济类型的勘查投入且矿业权已灭失的,也似同国家出资。原则上是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出让方、出资方的必须在摘要处说清楚,附上相关复印件。

一是国家出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下同)勘查形成的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以出具备案证明的方式进行。二是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并以协议方式出让的矿业权价款评估,在评估时已有明确的矿业权受让人的,评估报告应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其他矿业权评估必须附模拟矿山开发利用方案。

对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受让人已经明确的、协议出让的采矿权评估结果的备案,由专家先行审核,审核后再由厅出具采矿权评估结果的备案通知书。专家提出的审核意见,不替代评估机构的评估意见和评估结果,只是协助省厅开展合规性审查,是备案机关进行备案时的一个参考意见。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对评估报告的独

立、客观、公正、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评估委托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对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并以协议方式出让的矿业权价款评估申请备案时,省厅将评估报告正文、附表、评估合同书和附件目录在厅门户网站公示10天,公众必须在公示期内以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将反馈意见送达,否则不予受理。无异议的予以验收,出具备案证明,并在网上公布。

其他矿业权评估报告采用网上备案方式进行备案,矿业权评估机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报送矿业权评估报告报送备案表(国土资发〔2008〕182号附件5),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在网上进行备案。

当前,储量评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受理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中对质量把关不严的情况较突出,有些编制质量相对粗糙的报告也在受理评审;对不符合评审要求的报告也在受理评审;该理直气壮拒评的没有拒评。

评审意见不规范就是指评审意见书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评审意见书内容过于简单;二是对地层、构造、勘查方法、计算方法按报告照搬照抄;三是对报告存在的实质性问题或阐述不足,或避而不谈,没有进行细致、深入的剖析,只是轻描淡写点出、提出,许多问题存在多解;四是个人评审意见表达不鲜明,个人明确的意见、观点很少直截了当提及、表明,模棱两可,似是而非。

我们要求,一般小型规模的矿产储量报告应自受理之日起40日内完成评审,其他矿产储量报告应在60日内完成评审。评审机构出具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应自签发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送审单位,20日内送相应的国土资源部门备案。有的评审机构拖沓,评审备案严重超时。编制单位拖拉,评审机构拖沓,备案机关拖延,这三拖贻误了矿业权出让的进程,矿业权人苦不堪言。

第三,扎实搞好评估。一是搞清楚评估目的。二是搞清楚现场踏勘情况。三是搞清楚国家出资情况。第四,规范备案制度。第五,完善审核制度。第六,建立公

告制度。第七,实行网上备案。第一,评审把关不够严。第二,评审意见不规范。第三,评审备案不及时。(二)关于储量评审问题

管理园地

第四,受理标准不统一。第一,严守各项规定。第二,严格受理标准。第三,严谨审查报告。1、牢固树立法制意识。2、牢固树立诚信意识。3、牢固树立质量意识。4、牢固树立自律意识。5、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三)关于加强自身建设问题

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不按浙土资发〔2006〕21号文规定要求的,也在受理;二是不按勘查规范总则及有关规范要求的,也在受理;三是对涉及我省准入条件的矿种,不按准入条件规定要求的,也在受理;四是对达不到核实或勘查程度要求的,也在受理;五是一家机构不受理,而另一家机构却在受理。

下一步要做好四件事:

储量管理是我国最早行使的地矿行政管理职能,它的管理体系最完整,管理规范最完善,管理制度最完备。作为评审机构和评估师就是要严格遵守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就是要严格遵守储量分类的国家标准、勘查规范总则、各类勘查规范的行业标准及技术要求,严格履行评估师的权力和义务,严把评审质量关。

现在地质报告质量总体上还有不少问题。你们现在审报告很累、很头痛,体会很深。但不管这么样,有一条必须明确,就是凡是质量不行的,就理直气壮的退回去。哪个公司都要退,不能一个公司退,一个公司不退。现在地勘单位活多,质量上有不少问题,比如,一些地质工作者不遵循客观地质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偷工减料,不讲程序,不按规程,不求质量的情况事有发生;编制储量(评估)报告,不到现场,不进矿区,不出野外的情况时还存在,这样编制出来的报告质量就很有问题。各评审机构要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有关要求,严格遵守“五不受理”原则,统一受理标准,统一评审要求,统一质量口径。

受理后,如何审查报告?从有利于备案的角度看,除了你们积累的一些好经验外,重点要抓住六大重点问题:

(1)重点弄清报告适用的勘查规范、储量分类标准和技术要求。

(2)重点弄清矿体的产状、形状、空间位置。(3)重点弄清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

(4)重点弄清矿石质量、矿石的选冶性能及试验结果等。 (5)重点弄清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各项工作质量要求。

(6)重点弄清储量估算的参数,做到参数确定合理,计算方法正确,结果正确可靠。第四,严肃各项制度。重点落实好报告回访和实地调查核实制度。每年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矿山开展回访,听取矿权人对评审质量情况的意见。对情况复杂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在评审中要赴现场调查核实。这项制度要认真执行,长期坚持。

中介机构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概括起来,要牢固树立五大意识:

我们现在是法制社会,法制社会同时也是一个责任社会。政府是有限政府,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实体,承担相应责任。储量评审、矿业权评估上出事,责任是要终身追究的。因此,对中介机构、对评估师们,我送你们三句话:头脑要清醒,屁股要坐正,签字要慎重。因为出了事,责任是你的,是要终身追究的,因此不能出事。做到“两个不出事”,公司不出事,个人不出事。

诚信是根本。做人要诚信,做事要诚信,干评审、评估的活更要讲诚信,要靠诚信去赢得市场,赢得客户,做好买卖。

评审、评估工作,严肃性、技术性、政策性强,评审、评估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矿业权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矿业权出让的成与败。因此,评审机构和审查专家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敢于坚持正确的评审原则,严格按规范、规程、准则、指南把好

质量关。正确的评审、评估原则就是坚持质量标准,掌握宽严相济的尺度,对于重大问题决不能轻易放过,该补做工作的要坚决补做,不能通过的坚决不能通过,不能备案的坚决不能备案。

对于矿业权评估机构和评估师来说,《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是评估机构的行为规范和行业自律的依据。矿业权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评估中,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哪些只能这样做都应该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而对储量评估师来说,储量分类标准、勘查规范总则、各类勘查规范行业标准和技术要求就是行业自律的依据。同样,储量评审机构和评估师在评审中,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哪些只能这样做都应该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作为中介机构,有义务为矿业权人搞好服务,为国土资源部门搞好服务,靠服务做好工作。

,,,,


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做好矿业权评估和储量评审工作..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小学语文五年级上册小桥流水人家教案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下载本文档需要支付 7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