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
扩 建 工 程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四川蜀龙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APJ-(川)-015-2013
二○一四年十月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
扩 建 工 程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法定代表人 : 总
经
理 :
技术负责人 : 评价项目负责人 :
二○一四年十月
(公章)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目 录
前言 .................................................... 1 第一章 概述 ............................................. 5
1.1 安全评价对象及范围 ........................................... 5 1.2 安全评价目的 ................................................. 6 1.3 安全评价依据 ................................................. 6 1.4 项目建设情况 ................................................ 10 1.5 建设项目概况 ................................................ 11 1.6 煤矿主要生产系统 ............................................ 25 1.7 煤矿联合试运转情况 .......................................... 37 1.8 煤矿建设和联合试运转期间安全生产情况 ........................ 37
第二章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 38
2.1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的方法和过程 ............................... 38 2.2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 ......................................... 38 2.3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程度初步分析 ............................. 48
2.4 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灾害事故类型、可能的激发条件和作用规律、主要存在场所分析 ...................................................... 54 2.5 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排序 .................................. 56
第三章 安全设施评价 .................................... 58
3.1 安全设施情况说明与分析 ...................................... 58 3.2安全设施确保安全生产充分性、有效性分析 ....................... 62
第四章 安全生产合法性评价 ............................... 77
4.1 项目建设的合法性评价 ........................................ 77 4.2项目设计的合法性评价 ......................................... 79 4.3 安全设施、设备等的检测检验合法性评价 ........................ 80 4.4 安全生产管理与从业人员的合法性评价 .......................... 81 4.5安全生产体系合法性的综合评价 ................................. 83
第五章 评价单元定性、定量分析评价 ....................... 84
5.1 评价单元的划分 .............................................. 84 5.2 评价方法的选择 .............................................. 84 5.1 开采单元 .................................................... 86 5.2 通风单元 .................................................... 88 5.3 瓦斯防治 .................................................... 91 5.4 粉尘防治单元 ................................................ 93 5.5 防灭火单元 .................................................. 97 5.6 防治水单元 .................................................. 99 5.7 电气单元 ................................................... 102
1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5.8 提升运输和空气压缩机 ....................................... 104 5.9 安全监控系统 ............................................... 106 5.10 矿山救护与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 107 5.11 安全生产管理 .............................................. 110 5.12 建设项目安全综合评价结果 .................................. 112
第六章 安全措施及建议 ................................. 114
6.1 安全改进措施及建议 ......................................... 114 6.2 安全管理措施及建议 ......................................... 114 6.3 安全技术措施及建议 ......................................... 116
第七章 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 133
7.1 评价结果概述 ............................................... 133 7.2 项目建成投产后应重点防范的重大灾害事故和重要的安全对策措施 . 134 7.3 结论意见 ................................................... 134
附件(复印件): 附件:
1、安全验收评价咨询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复印件;
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贡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办函〔2007〕11号);
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开发利用方案)的批复》( 川经信煤炭函(2009)610号);
5、四川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 川煤监审批(2009)142号);
6、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 川经信煤炭函(2010)775号);
7、四川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第二版)的批复》( 川煤监审批(2010)415号);
8、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修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部分内容的函》 ( 川经信煤炭函(2012)80号); 2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9、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变更安全专篇部分内容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12]80号);
10、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关于同意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第二次调整初步设计部分内容的批复》(自经信运行[2014]1号);
11、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再次变更安全专篇部分内容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13]301号);
12、荣县煤炭工业局《关于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扩建工程(修改版)开工备案的通知》荣煤发[2010]40号
13、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联合试运转的批复》(自经信运行[2014]15号);
14、自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达标验收合格的函》(自安监函〔2014〕34号);
15、自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为安全高效矿井的函》(自安监函〔2014〕35号);
16、自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度全市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通知》(自安监〔2012〕105号);
17、煤尘爆炸性及煤炭自燃倾向性检测报告
18煤炭工业建设工程及非煤矿山建设工程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书(2009-JD-M-104)
19、主要设备安全检验报告 20、煤矿矿井灾害事故救护协议 21、安全评价现场调研照片 22、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3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附图:
1、矿区范围及井上下对照图(1∶5000) 2、采掘工程平面图(1∶2000) 3、通风系统示意图 4、避灾路线示意图 5、地面高压供电系统图 6、地面低压供电系统图 7、井下供电系统示意图 8、井下防尘系统示意图 9、井下传感器布置示意图 10、通信系统示意图 11、井下压风系统示意图 12、井下运输系统示意图 13、风井配电系统图 14、KJ151人员定位系统图
4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前言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以下简称:石桥煤矿)位于四川盆地南部,地层区域归属扬子区,四川盆地分区,威远地层小区,行政区划属自贡市荣县双古镇四合厂村。石桥煤矿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贡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办函[2007]11号)批准的独立扩能矿井。核准设计能力由30kt/a扩建为60kt/a。
2009年4月矿方委托四川煤炭研究设计院编制了《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开发利用方案)》和《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和四川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别以“川经煤炭函[2009]610号文”和“川煤监审批〔2009〕142号文”批准通过了该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设计生产能力由60kt/a调整为90kt/a。
由于新建回风平硐征地困难,井下主要井筒及大巷均未留设保安煤柱,导致矿井井巷工程变形严重,改造、维护困难;矿井原采用前进式开采顺序,内部漏风严重;矿井现有井巷与井田浅部老窑采空区相连,使矿井生产系统涌水量较大,漏风较为严重等原因,导致原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已无法实施。
2010年4月矿方委托四川川邑矿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四川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别以“川经信煤炭函[2010]775号”文和“川煤监审批〔2010〕415号文”批准通过了该矿扩建
1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工程初步设计(修改版)和安全专篇(第二版)。设计生产能力仍为90kt/a。
矿井于2010年8月批准开工建设,在扩建实施过程中,由于井田中部煤层被两个断层切割,且煤层赋存情况变化大,矿井不能按照原设计施工;矿原设计水平划分、带区划分、首采区、首采采煤工作面位置进行调整、修改原设计井口坐标、井筒参数及煤层倾角变化,采掘工作面主要机电设备根据施工期间使用设备进行调整等原因。受业主委托,四川川邑矿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四川蜀能矿山开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分别于2011年9月和2013年12月完成了该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调整和再次调整。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别以“川经信煤炭函[2012]80号”“自经信运行[2014]1号”;“川煤监审批[2012]80号”、“川煤监审批[2013]301号”文批准了该矿的修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第二次调整初步设计;变更安全专篇部分内容和再次变更安全专篇部分内容。
经荣县煤炭工业局以(荣煤发 [2010]40号)文通知,扩建工程于2010年8月开工,经过两年多(扣除政策性停工时间)建设,完成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和安全设施建设内容,移交二个带区(即一带区、二带区)、二个对拉采煤工作面、三个掘进工作面。2014年3月31日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联合试运转的批复》(自经信运行[2014]15号)同意开始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工期3~6个月。
试运转期间对生产、辅助系统和安全设施进行了联合运转和调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完善,基本达到建设目标和设计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6号令公布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和《煤
2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煤矿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进行安全验收评价。2014年5月27日,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委托四川蜀龙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石桥煤矿扩建工程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验收评价是在煤矿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正常后,正式生产前,通过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审查确定建设项目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从整体上确定建设项目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状况,作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其目的是减少与控制煤矿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煤矿生产的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煤矿从业人员的健康、生命以及企业的财产安全。
本次安全评价主要依据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有关文件和行业标准、规范,矿井扩建工程设计安全专篇,各种检测报告,现场实测资料以及煤矿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其中最主要的依据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实施细则》(AQ1096-2014)和《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石桥煤矿变更安全专篇部分内容》及《石桥煤矿再次变更安全专篇部分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我公司组建了该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项目组,进行了两次现场调研,收集了大量资料,在完成评价工作同时,为煤矿安全生产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3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本次安全验收评价的程序包括: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编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评价的重点是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设施的符合性、有效性。本次评价主要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方法分析矿井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程度,采用检查表法对安全管理体系、主要安全设施进行评价,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检查表主要根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主要依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实施细则》(AQ1096-2014)的要求编制。
本项目安全评价组经过现场调研和一段时间的内业工作,已完成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现正式提交《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4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第一章 概述
1.1 安全评价对象及范围 1.1.1 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9万吨/年扩建工程)
1.1.2 评价范围
评价的空间范围为矿区拐点坐标和采深标高圈定的矿权范围和地面工业场地范围。
按生产工艺流程划分,评价范围包括矿井开拓开采系统、通风系统、瓦斯及煤尘防治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矿井防治水系统、运输提升系统、电气系统、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地面生产系统、矿山救护和及安全管理体系等,不包括地面工业广场以外的运输、洗选加工和综合利用项目。
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划分,本次评价范围包括瓦斯、粉尘、顶板、火灾、水害、电气、提升运输等。
1.1.3 评价时间与评价结论的时效性
本次评价最后一次现场调查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为评价报告时间基准点,该时点以后矿井发生变化的有关内容不作为评价依据。
验收评价主要针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符合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评价,对永久性设备、设施的评价结论适用于其合理使用周期和服务年限,但有关国家政策、技术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应以新标准重新评价,原评价结论自动失效。对移动和变化的设备、作业场所以及安全管理体系所作出的评价结论,是针对评价时的状态作出的分析判断,不表明评价后能长期
5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维持。所以煤矿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应定期进行安全现状评价,不断采取针对性措施,才能确保煤矿持续安全生产。
1.2 安全评价目的
安全验收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建设项目安全验收提供科学依据,对未达到安全目标的系统或单元提出安全补偿及补救措施,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程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1.3 安全评价依据
本次安全验收评价主要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有关部门规章,矿井设计文件、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现场实测数据进行评价。
1)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8)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
2)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
6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1)国家安监总局《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2)国家安监总局《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
(3)国家安监总局《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实施细则》(AQ1096-2014)
(4)《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GB50399-2006) (5)《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
(6)《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
(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
(8)《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9)《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
(10)《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 (11)《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 3)部门和地方规章
(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17号)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安全规程》(2012年修订版)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
(4)《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 (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
7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6)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
(7)《煤炭产业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80号发布)8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
(9)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四川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0)《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川安监〔2011〕291号) (11)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6]146号);
(12)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08]49号);
(13)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7号)
4)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 (1)安全验收评价咨询委托书 (2)瓦斯等级鉴定批复文件
(3)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检测报告 (4)采矿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矿长安全资格证
(5)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贡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办函〔2007〕11号);
(6)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开发利用方案)的批复》( 川
8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经信煤炭函(2009)610号);
(7)四川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 川煤监审批(2009)142号);
(8)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 川经信煤炭函(2010)775号);
(9)四川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第二版)的批复》( 川煤监审批(2010)415号);
(10)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修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部分内容的函》 ( 川经信煤炭函(2012)80号);
(11)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变更安全专篇部分内容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12]80号);
(12)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关于同意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第二次调整初步设计部分内容的批复》(自经信运行[2014]1号);
(13)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再次变更安全专篇部分内容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13]301号);
(14)荣县煤炭工业局《关于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扩建工程(修改版)开工备案的通知》荣煤发[2010]40号
(15)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联合试运转的批复》(自经信运行[2014]15号);
9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16)自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达标验收合格的函》(自安监函〔2014〕34号);
(17)自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为安全高效矿井的函》(自安监函〔2014〕35号);
(18)煤尘爆炸性及煤炭自燃倾向性检测报告
(19)煤炭工业建设工程及非煤矿山建设工程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书(2009-JD-M-104)
(20)主要设备安全检验报告 (21)煤矿矿井灾害事故救护协议 (22)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5)现场调研和实测数据
1.4 项目建设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 矿井地址:自贡市荣县双古镇四合厂村 设计能力:9万吨/年
建设单位: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
设计单位:四川川邑矿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煤炭行业矿井乙级) 再次修改设计单位:四川蜀能矿山开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煤炭行业矿
井乙级)
施工单位:自建 监理单位:无
质量监督单位:煤炭工业四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0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开工时间及建设工期:2010年9月,建设工期21.6个月(扣除政策性停工时间)。
试生产时间:自2014年4月开始,试生产3-6个月。 建设工程完成情况:
矿井扩建工程已经完成,地面已经形成了主平硐和回风平硐工业场地,井下已经布置形成了开拓、开采系统。按安全专篇(第二版)设计和变更安全专篇设计在一带区、二带区上元炭煤层各布置一个对拉采煤工作面,即101采煤工作面、201采煤工作面;分别在一带区、二带区内各布置一个掘进工作面,另布置一个+584m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共三个掘进工作面。
完成中央变电所、采煤工作面运输巷、采煤工作面安装任务以及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安全设施建设。
扩建工程完成矿建单位工程19个,井巷工程量3977m,井下铺轨1930m;完成土建单位工程1个,建筑体积350m3;完成机电设备、安全设施安装工程9个,共安装设备设施64台(套),10kv架空输电线路9700m,以上单位工程质量经认证均为合格、主要设备经检测认证合格。
扩建工程实际完成建设总投资1910.70万元,其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实际完成564.19万元,占总投资的29.52%。
1.5 建设项目概况 1.5.1 交通位置
石桥煤矿位于荣县县城323°方向,直距约13km。行政区划属自贡市荣县双古镇四合厂村。井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4°20′23″、北纬29°33′00″。新建主平硐井口坐标为X=3270739.64,Y=35435676.46,Z=+582.29m,α=325°。
矿井有0.5 km简易公路连接顺(河)至清(白)公路,于来牟镇与内
11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江~乐山(S305线)公路相接,距双古镇10 km,距荣县县城30 km。由荣县县城东行35 km达自贡市,与内昆铁路相接,交通方便。详见交通位置图1-4-1。
1.5.2 自然地理
(1)地形地貌
井田位于四川盆地南部低山丘陵区,属盆地构造剥蚀低山深丘地貌。地势总体东南高、西北低,地形起伏较大,山顶地形较缓,坡度10°~20°,沟谷两侧地形较陡,坡度达30°~50°,局部形成悬崖峭壁。井田内最高点为东南角烟兜岩正北370m的无名高地,标高+863.6 m;最低点为主井口下方的石桥沟,标高+536 m,最大相对高差327.6m,一般高差100m~200m。
(2)水系
井田外北西向约1km左右,地表有一条常年性河流——顺河,由北东向南西流过,水量充沛,一般流量0.12~1.30 m3/s,属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海拔标高为+500m。斜穿井田的石桥沟南沟为季节性溪沟,一般季节主要排泄矿井水,雨季则成为本区主要泄水通道,一般流量0~0.30 m3/s。区内横向冲沟也较发育,多属季节性流水。地表水大多汇入顺河,流出矿区。区内无其它地表水体。
(3)气象
矿区属温湿季风气候,据荣县气象站多年观测资料,年平均气温17.6℃,最高气温达39℃,最低气温-2.7℃。年均降水量1012.9 mm,降水多集中在每年5~9月,占全年降水量60%以上。霜冻期短,冬季多雾,日照较少。本区无风期占36%,有风期占64%,风向多为北和北东向,最大风速14m/s,一般风速为6~8m/s。每年7、8月份在山口河谷地带,常有3~4次短时阵性8级风力。冬末初春常见寒潮,夏季多暴雨,偶有冰雹
12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第二章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2.1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的方法和过程
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原生产矿井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情况,依靠评价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直观地对评价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初步辨识,以便进一步进行定性定量评价。
识别的过程包括:确定识别范围→收集地质和工程等资料→现场调查及检测→对比判断→找出危险有害因素→初步危险程度分析→导致灾害事故类型、激发条件、主要存在场所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排序。
2.2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
本矿井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分为物质的危险有害因素、工程系统和设备的危险有害因素、人的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
2.2.1 物质的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地质资料和本矿井生产情况初步分析,本项目存在的物质危险有害因素有:瓦斯(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易燃物、粉尘、井下涌水、火灾、顶板、爆炸材料等。
(1)瓦斯
拫据自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度全市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通知》(自安监[2012]105号),石桥煤矿绝对瓦斯涌出量1.003m3/min,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0.542m3/min,建设期间未计算相对瓦
38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斯涌出量。2008年矿井扩建前石桥煤矿绝对CH4涌出量0.379 m3/min,相对CH4涌出量5.67m3/t,属低瓦斯矿井(瓦斯矿井)。
矿井瓦斯是井下煤岩层中涌出的多种有害气体的混合物,其主要成分为甲烷(CH4);其次,还有硫化氢(H2S)、一氧化碳(CO)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可致人中毒伤亡;另外,在生产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有害气体,如充电产生的氢气(H2),爆破产生的二氧化氮等。
矿井可能发生的瓦斯事故包括:
①瓦斯爆炸:当空气中的瓦斯浓度达到5~16%、遇高温火源、有足够的氧气时,则将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②瓦斯燃烧:当瓦斯浓度>3%且<5%,以及当瓦斯浓度>16%时,遇火源会发生瓦斯燃烧事故。
③瓦斯窒息:高浓度的瓦斯能造成空气中严重缺氧,使人窒息死亡。 矿井瓦斯燃烧、爆炸事故的破坏性极为严重,一旦发生此类事故,轻则破坏矿井的正常通风,影响正常生产,损坏井下的设施、设备;重则导致矿毁人亡,给矿工的生命和企业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增加和生产规模扩大,瓦斯涌出量也将增大。扩建后电气设备增多,如果管理不善容易出现电器失爆。如果出现通风瓦斯管理缺陷、监控系统失效等情况,会发生瓦斯事故并导致严重的后果。
掘进工作面因局部通风机通风可靠性差,容易形成瓦斯积聚,电气设备和放炮出现引火热源机会较多。回采工作面容易发生瓦斯爆炸的地点是工作面上隅角附近。
瓦斯是矿井最主要危险因素。
39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2)矿井水灾
矿区含煤地层为上三叠统须家河组,煤系地层产状平缓,倾角2°~4°。区内出露地层主要为须家河组地层,岩性为砂质泥岩、泥岩、石英砂岩、粘土岩及页岩互层,其中砂岩段属孔隙裂隙含水层,而泥岩则相对隔水,相邻含水段之间在没有大的构造裂隙导通情况下,一般水力联系微弱。区内上元炭煤层赋存于须家河组笫一段上部,与第二段长石石英砂岩有相距5m~6 m的泥岩隔水层阻挡,第二段长石石英砂岩裂隙含水层为本矿直接充水含水层。煤层底板雷口坡组顶部为一古风化壳,溶洞、溶蚀裂隙较发育。因须家河组第一段厚度变化较大,局部地段煤层可能与雷口坡组直接接触。因此,该含水层对开采上元炭煤层影响较大,尤其是当底板隔水层安全厚度不足时,影响更为明显。
总体上,须家河组各砂岩含水段富水性弱,由于裂隙发育程度随深度增加而减弱,且岩层产状平缓,倾角仅2°~4°。因此,含水层内部水至深部循环弱。
矿井范围内地表水系不发育,沟谷多为季节性冲沟,区内无大的水体。矿区开采范围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500m)以上,有利于地表及地下水的自然排泄。大气降水是矿井充水的主要水源。
石桥煤矿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属简单类型。矿井涌水以顶板砂岩裂隙含水层充水为主、其次为老采空区积水和层间裂隙水、断裂带水;大气降水是矿井涌水的补给水源。充水途径主要经采空区冒落带或冒落裂隙带进入矿井。矿区无强含水层影响开采,但井田浅部有老窑采空区,老空区有存在积水的可能,若掘进工作面误穿老窑、老巷、老空区或遇煤层底板隔水层厚度变薄不能阻隔雷口坡组岩溶、裂隙水,都有可能发生透水
40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事故。
矿井水灾是本矿井主要危险因素之一。
(3)矿井火灾
矿井火灾按引火源不同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内因火灾是由煤炭自燃而引起的火灾。根据四川省煤炭产品监督检验站2005年8月的检测报告,矿井开采煤层自燃倾向等级性为Ⅲ类,属不易自燃煤层,矿井发生内因火灾的可能性不大。
外因火灾是指由外部火源,如明火、电缆着火、电气设备产生的电弧火花,瓦斯或煤尘爆炸,以及放炮等而引起的火灾。在井下动火、违章放炮及其它原因,也可能引起外因火灾。外因火灾容易发生在井下风流通畅的地点:地面井口房、井筒、运输巷、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等。
井下一旦发生火灾而措施不当,火灾产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会造成人员窒息死亡;火灾可能引起井下风流逆转、造成瓦斯爆炸;产生再生火源,烧毁设备、损失资源,破坏矿井正常生产等。
该矿井存在一些可燃物质,主要为电缆、油脂和木料等。矿井电气设备多,机电设备引起外因火灾的危险性较大。因此,火灾是本矿主要危险因素之一。
(4)粉尘
煤矿的粉尘包括岩尘和煤尘,在生产过程中,钻眼、爆破、割煤、装载、冒顶以及运输提升都能产生粉尘。粉尘的产生量按地点分,以采、掘工作面最高,其次是运输系统的各转载点。风速的大小也影响空气中的含尘量,风速过大将尘粒吹扬起来,从而增大浮尘量,风速过小又不能将浮尘带走,故积尘会增多。
根据四川省煤炭产品监督检验站2005年8月作出的《检测报告》
41
荣县石桥煤业有限公司石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M052979),该矿开采的上元炭煤层无煤尘爆炸危险性。
粉尘在本矿井的危害主要是职业病危害。
尘肺病:长期大量吸入微细粉尘而引起的一种慢性职业病,是煤矿中目前危害最大的一种职业病,岩尘和煤尘都含有SiO2,矿工长期在有粉尘环境下作业,粉尘吸入人体内会引起矽肺病,SiO2含量越大,危害程度就越大。一般来说,尘肺病的死亡人数为工伤死亡人数的几倍,粉尘是矿井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矿尘是矿井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5)冒顶及片帮
煤矿井下采掘活动会破坏采掘工作面岩层原有平衡状态,使围岩应力重新分布,被采矿体承受压力荷载转移到采掘空间支承物体(支架、支柱、充填物等),又由于有地质构造影响,使岩体断裂破碎。在采掘过程中,若支护不及时或支护措施不当、巷道维修不及时等都可能发生冒顶片帮,造成井下作业人员伤亡事故。
石桥煤矿开采的上元炭煤层,属近水平极薄煤层,倾角2°~4°,煤层顶板岩性为泥岩、中细粒长石石英砂岩;底板为泥岩、砂质泥岩、砂岩。泥岩顶、底板通过开采破坏,稳定性较差,采掘过程中若出现支护质量较差和工人违章作业,可能发生冒顶、片帮事故;矿井采用长壁采煤法布置对拉工作面回采,对拉工作面出口与采面运输机巷交叉处顶板暴露面积较大,受采动影响,顶板较破碎,开采中应加强该处顶板管理,以预防冒顶。
综上,冒顶、片帮为矿井主要危险因素之一。
冒顶事故主要发生在采煤工作面两个出口分别与采面运输机巷、回风巷交汇处、掘进工作面、失修巷道以及巷道交岔口等处。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