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招生宣传人员数量根据各省(区、市)当年招生计划人数确定。对于招生计划人数小于150人的地区,可每年派出招生宣传4-6人次,对于招生人数大于或等于150人的地区,可每年派出招生宣传6-8人次。每年的招生宣传次数应不少于2次,高考填报志愿期间,宣传重点放在高考志愿填报咨询会及生源基础较好的中学,鼓励优秀考生报考;非高考填报志愿期间,主要走访重点中学及我校生源基础较好且生源稳定的中学,开展名师科普报告、生源基地建设等活动,巩固并逐步扩大在生源基地的影响,形成招生宣传的长效机制。同一线路上招生宣传小组成员不得超过2人,要合理规划线路。
六、经费管理
招生宣传经费统一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管理,招生办公室按照学院承担的地区差异、招生计划人数和派出宣传人员数量,核定每个学院的招生宣传经费额度,用于学院招生宣传支出,经费开支经招生办审核后报销。
七、考核与奖励
(一)招生宣传工作纳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体系,由教务处制定评估方案,年底前公布评估结果。
(二)学校设立招生宣传奖励经费,按年度对招生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学院
招生宣传组进行奖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根据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制定《兰州大学学院招生宣传工作考核表》(附件4),按照相关内容核定学院得分,按总分排序,设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进行不同额度的奖励;连续3年担任学院招生宣传组组长且宣传成效显著的,单独对组长进行奖励。
八、经费保障
充足的经费是招生工作有效开展的保障。招生办公室根据多年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经验,参照同类院校经费情况,从我校实际出发,为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切实提高我校本科生源质量,科学合理制定《本科招生宣传经费预算表》(附件5)。
附件1:兰州大学招生宣传各学院负责省份一览表 附件2:兰州大学招生宣传工作审批表 附件3:兰州大学招生宣传工作总结报告书 附件4:兰州大学学院招生宣传工作考核表 附件5:兰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经费预算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