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井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陕西普惠钢构有限公司打井项目,订立本合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项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陕西普惠钢构有限公司打井项目。
2、项目地点:陕西普惠钢构有限公司厂区内。
3、水井结构:井深220米,以砼水泥管式,四米焊接管,井管直径36cm.
4、项目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5、合同总价:人民币伍万捌仟元整(¥58000元)。本合同价值是工程承包范围内全部作业的综合报价,包括工、机、管理费、税金、试验费、工程保管防护、交付和其它为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劳务、设备的提供,运输安装和维修保养,小型临时工程的修建、维护和拆除、责任和义务以及乙方为完成本工程的所有费用及全部风险。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合同内容以外的任何费用。本工程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承担。税金按总额的5.3%计算,如甲方不要求乙方开具发票,总额中扣除税金部分支付。本合同采用全费用承包,合同价值一次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
6、如遇下列原因,经甲方签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不能按要求供水、供电;
(2)因不可抗拒的战争、地震、大雨、大风引起的停工;
第二项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施工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如果质量不符合该标准,必须返工修复,达到标准要求,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