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及所属总队应指定专人进行质量信息管理。
二、质量信息资料包括所有安全、质量、环境、设计图纸、变更设计等技术文件,设计、监理、建设单位技术类文件、资料,施工日志,地质预测预报,监控量测,质量评定,检验与试验资料以及施工工序检查、验收原始资料的质量记录资料。
三、各总队在工程施工中必须做好施工质量信息记录,施工质量信息记录与质量活动同步进行,内容要客观、具体、完整、真实、有效,字迹要清晰,要具有可追溯性,签署要齐全。
四、由施工技术、质检、测试人员或施工负责人按时收集质量信息记录交由质量信息管理员整理保存。
五、质量信息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所有资料均要分类建目录、按顺序装盒,所有质量信息要建立总目录,每月进行一次梳理。
六、所有质量信息资料(含图纸)必须建立有效的收发登记,并双方进行签字确认。
七、进入竣工文件的质量信息资料,在资料收集时,质量信息管理人员必须按竣工文件规定的份数进行收集归档。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