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各乡镇政府、部门、街道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确定专人,明确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工作有目标、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有考核,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加大不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力度。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乡镇、部门和企业,不得评先评优,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调度,确保序时进度
1、按照市政府2010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以上年统计资料为依据,实行综合平衡,量化分解。
2、按月调度、季度分析、年中微调、跟踪监控各项控制指标的动态变化,调控序时进度,确保控制指标不突破。
(三)坚持“依法治安”,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2010年,要继续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查验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发放、重大危险源监控治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等工作列入执法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要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区安监、工商、国土、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行政,严把市场准入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得核发证照,做到关口前移,预警防范。继续抓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危化品、烟花爆竹等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要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为契机,加大整顿检查力度,督促企业采取各种措施,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认真抓好建设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工作,各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工作,凡因此项工作滞后而影响全区年终考核的,坚决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继续抓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
煤矿安全做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安监等部门今年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把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推向深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一通三防”工作,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煤窑,规范资源整合,打击非法开采,严防死灰复燃,严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
继续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电力、农机、特种设备、水利、旅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各牵头部门要继续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减,标准不降,工作不松,突出抓好各自主抓的专项整治工作。各行业领域都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确保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
(六)深化“双基”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是推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途径。要坚持重心下移,继续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各乡镇、相关部门、街道要确定专人,制定方案,有序推进,要抓出工作成效,推动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管理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措施,认真抓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春节来之后即是“两会”,这段时间也往往是事故的多发和易发期,对此安委会办公室就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下发了通知,各乡镇、部门、街道一定要高度重视,要以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狠抓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切实做到“两个明确、三个到位”。“两个明确”即:一要明确监控重点。各乡镇、部门、街道要结合检查活动,认真排查与整治本区域、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明确监控的重点区域和部位,建立监控台帐,落实监控措施,对每一个企业、单位都要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明确监控责任。各乡镇、部门、街道对排查确定的监控重点,要层层落实监控责任,确定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确保监控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以及每一个人。“三个到位”即:一是领导要到位。各乡镇、部门、街道主要领导做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职责,做到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亲自协调解决,切实将领导责任落到实处。二是检查要到位。全区上下特别是区直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小组要立即行动起来,组成专门的检查小组,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一线,确保安全检查不走过场,隐患整改不留死角,把安全检查做实做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监控措施要到位。对确定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都要研究制定具体的措施,抓好监控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