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分别建立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进行调查研究、指导检查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和所在支部的活动,做到带头学习宣讲、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查找问题、带头解决问题、带头检查指导、带头开展实践、带头撰写报告、带头落实整改,发挥领导带头的表率作用。
(三)加大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及时报道和反映我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集中组织宣传我局开展活动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局域网和《颍州晚报》上开辟专栏,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开展征文、知识竞赛、征求意见和评议等活动。编印《学习实践活动工作简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交流开展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学习实践活动健康发展。各科室、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效果,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
(四)坚持统筹兼顾,做到有机结合。正确处理好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劳动保障工作的关系,既不能脱离劳动保障工作孤立地搞学习实践活动,也不能因工作繁忙而忽视学习实践活动,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学习实践,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劳动保障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创劳动保障工作新局面上来,用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成效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真正做到学习实践活动和促进当前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统筹安排好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有机衔接。同时抓好局机关效能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政风建设及各项劳动保障任务的推进和落实。
(五)加强指导督查,务求取得实效。主动加强与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工作联系,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指导检查组在我局的指导检查工作。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科室、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查找和纠正学习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定动作要落实,自选动作富有特色,整个活动取得实效。
(六)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并将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向局报送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