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积极开展打击非法烟叶的同时,各地对原辅料进行严格监控,取得了积极成效。各烟叶产区加强对烟叶生产收购经营的监控,加大对烟贩非法收购烟叶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丙纤生产企业、烟机配件生产厂家等行业外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监管力度,派员24小时“全过程”监管。通过对制假原辅材料供应链的深度打击,有效缓解了源头打假压力,遏制了制假活动。
(四)打击假烟运输分销成果突出。今年以来,利用物流、邮政、航空、铁路等渠道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各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货运流通环节假烟专项整治行动,在假烟运输分销环节严查、严堵假烟和原辅材料,取得了明显成效。广东在省内各主要交通干道设立了6个临时检查点,开展大规模封堵拦截假烟的专项行动;湖北继续强化重点道口查堵,分别在主要公路交汇处设置检查站点;上海重点对机场入口空运链进行严密监控;湖南加强与公安机关的紧密协作,建立并完善打击高速公路运输非法烟草制品的协作机制;浙江及时提出在继续完善省际卡口建设的同时,不断推进卡口建设由点到面纵深发展。陕西、山西、黑龙江、辽宁、湖北、四川、河南、安徽、大连等省市积极协调省综治办、整顿办、公安、交通、铁路、公路等部门,开展整治货运场所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国物流运输环节查获假烟28.3万件,占查获假烟总数的54.8%。
(五)抓捕判刑力度不断加大。一些省市针对长期以来涉烟犯罪取证难、定性难、打击处理不到位等问题,积极研究探索,出台司法政策指导意见,取得了积极成果。湖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关于涉烟刑事案件证据的指导意见》,较好地解决了基层办案证据标准、证据转化和涉案金额认定不统一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涉烟刑事案件办案质量,为加大对制售假烟犯罪分子的追刑力度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山东等地对涉烟犯罪管辖权、刑事立案、证据转化和认定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指导。通过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在报捕、起诉、审判环节的协调力度,一批制售假烟网络主犯被判处重刑,极大地震慑了制售假烟犯罪分子。今年全国涉烟犯罪案件追刑之多、刑罚之重、罚金之高,均创历年之最。其中,有6名制售假烟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湖南“3•12”特大销售假烟网络案件和重庆“3•16”制售假烟网络案件各有一名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福建“9•02”金胜物流公司非法运输假烟案件4名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六)整治互联网非法销售假烟取得初步成效。针对互联网非法销售烟草专卖品的新动向,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在去年年底全国卷烟打假表彰会上专门作了工作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今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四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通告》和《关于开展打击网上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工作的通知》,具体部署了整治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工作。各地采取措施积极落实,烟草、公安联合电信、工商等部门查处违法案件,删除、屏蔽违法信息,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遏制互联网非法销售烟草专卖品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上海、北京、浙江等13个省级局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已经关闭了“云霄香烟批发网”、“云霄香烟生产网”、“首都烟斗雪茄在线”等共计44家非法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经营网站。各地相继查处了一批互联网售烟案件。
总结2009年卷烟打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高度重视,领导有力。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领导历来十分重视卷烟打假工作,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各级烟草专卖部门和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把卷烟打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落实机构人员,积极协调其他有关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打假,有力地推动了卷烟打假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