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们隆重庆祝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全国各族人民都为伟大祖国的发展进步感到无比自豪,决心在新的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现在,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万众一心、意气风发地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阔步前进。我国的发展前景无比美好,我们的事业催人奋进。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们依然面对着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依然面对着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挑战,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艰巨繁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积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需要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携手并肩、不懈奋斗。我国广大妇女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振奋斗志,以更加开阔的眼界、更加务实的精神、更加昂扬的姿态,推动我国妇女运动继续扬帆远航、破浪前进,努力创造无愧于祖国、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第一,我国广大妇女要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成就伟大的事业,需要坚如磐石的理想信念,需要坚不可摧的思想基础,需要坚定不移的奋进力量。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信念,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前进方向。我国广大妇女要矢志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论遇到什么样的艰难险阻,不论面临什么样的复杂局面,都要明辨是非、站稳立场、绝不动摇。要深化对国内外发展大势的认识、对我国基本国情和当前发展阶段性特征的认识,深化对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伟大而艰辛的历史进程的认识,发扬识大体、顾大局的优良传统,坚持用全局眼光、发展眼光正确看待改革过程中的利益调整,正确看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的关系,自觉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努力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我国广大妇女要勇挑重担、奋发有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进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使命,也是需要全国各族人民顽强拼搏才能实现的历史伟业。我国广大妇女要大力弘扬主人翁精神,自觉做改革开放的坚定拥护者和积极推动者,把实现自身理想和发展进步寓于为祖国和人民奉献的行动之中,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积极投身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动实践,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大展英姿。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争当自主创新的巾帼标兵,努力在本职岗位有所创造,在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中大施才干。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敢于面对困难,勇于迎接挑战,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挑战面前不退缩,用勤劳和智慧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第三,我国广大妇女要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独特作用。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要求我们大力促进社会和谐。我国广大妇女素有勤劳勇敢、智慧善良的美德,在家庭和社会都是传承文明、弘扬新风、融洽关系、增进和谐的重要力量。广大妇女要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践行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陶冶个人品德,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踊跃参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人生追求。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石。要积极践行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坚持做勤俭持家、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模范,发挥在家庭教育特别是未成年人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倡导健康有益的生活方式,培育文明向上的家风,推动形成人人相互关爱、家家幸福安康、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承担公民责任,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