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健全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体系。
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的基层、基础工作建设,深化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继续开展水上桥梁防碰撞、公路危桥等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活动,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绩效评估。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提高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水平。
作好重点时段、重点船舶、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水上安全监管。推进巡航搜救一体化,建立完善搜救工作协调机制、预测预警机制、搜救区域联动机制,扩大海上搜救志愿者覆盖面。完善《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套体系,开展风险源调查评估。
细化落实武警交通部队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的相关工作。组建专兼结合的公路抢通队伍和平战结合的道路运输保障车队。加强重要干线公路运行监测网络建设。抓紧建设区域交通运输应急救援中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组织开展公路交通应急演练。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动态监管工作,完成长途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GPS联网联控系统建设,为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联合监管提供有效手段。制定《道路客运安全管理规定》。抓好国家道路安全科技行动计划。实施公路桥梁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新建桥梁安全审核程序。继续作好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疫情防控。
制定港口安全管理评审制度,做好港口国际物流供应链保安试点工作。落实内河集装箱运输系固规范和安全管理措施,加强三峡库区载货汽车滚装运输安全管理。推进沿海港口和长江、黑龙江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港区和水上治安防控网络和巡防体制。加强港站、大型桥隧、船闸、运输车船的反恐防范,指导航运企业加强船舶防海盗、防偷渡、防破坏、防渗透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水上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扫黄打非”行动。
(七)做好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工作。
坚持把自主创新作为调整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一是加快完善交通信息化标准体系,组织修订公路、港口、航道、船舶等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标准,完成全国公路数据库更新工作。
二是推进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开发道路运输信息管理和信息服务系统,启动地市级出租车运行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示范工程建设,推进交通电子口岸建设。制定《国家高速公路光纤通信信息网建设方案》,启动京津冀鲁黑吉辽五省两市试点工程。推进长江干线数字航道建设,推动部省间、流域内水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建设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综合客运枢纽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经济运行分析信息监测与预警体系、区域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试点工程。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办理。
三是加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加强智能数字化交通管理、特殊自然条件下工程建设养护、交通安全保障等重大技术的研发。组织国家和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在海上溢油应急快速反应、跨海特大桥梁建设、离岸深水港建设、公路抗震减灾等关键技术方面取得新进展。抓好科技示范工程,检查和总结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实施情况。推进交通运输人力资源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
四是继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监测考核体系试点,推广节能减排监测考核工作。落实《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公路水路交通发展政策》,实施节能减排科技项目,加强绿色交通技术研发和应用,开展公路环境与生态保护、公路节能减排与材料循环利用、水运环保与节能减排、交通建设和运输污染防范等技术的攻关和推广工作。落实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总结推广交通运输行业第三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港口建设经验和技术、机动车驾驶员节能技术。完善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研究制定营业船舶和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组织节能宣传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