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社区环境建设。一是社区环境卫生。城管部门要指导和监督社区和相关单位做好社区内的街、巷、楼庭院落及属地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配合街道办事处对影响社区市容环境的“脏、乱、差”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环保部门要监督管理好社区内“三废”及噪声等污染的防治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干净、整洁、优美的社区。二是社区治安环境。公安、司法部门要结合“创模”工作的开展,帮助社区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和防范体系,建立社区警务制度,认真开展社区普法宣传、帮教、民事调解、治安消防、禁毒以及其他综治工作,积极创建良好的社区治安环境,确保社会稳定。三是社区经济发展环境。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属地单位要营造好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关心、支持、帮助社区搞好经济发展。社区党组织要把党建工作与社区服务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制定社区经济发展规划,积极营造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联系面广的优势,积极帮助办事处搞好招商引资相关联系工作。要积极创办社区经济实体,通过为社区居民和区域内企业、个体户提供各种服务等,满足各种不同服务对象的需要,探索出社区经济发展的路子,增强社区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4、社区制度建设。社区建设质量的好坏、水平的高低、作用的大小,不仅在于阵地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也非常重要。各个社区挂牌前,除阵地建设要完善外,室内的各项软件建设,一定要规范、健全,主要制度、社区管理示意图、社区辖区情况示意图和一览表等,该张贴上墙的要上墙,该修订成册的要修订成册。要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和规范管理,重点以扩大基层民主为中心,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宗旨,全面提升社区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基层管理体制由行政化向法制保障下的社区自治体制转变,逐步完善社区功能,把我市社区建设成为管理规范、功能完善、服务周到的新型社区。
(二)社区建设应讲究工作方法,稳步推进
我市社区建设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要按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时间紧迫,任务繁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因此,必须讲究工作方法,做到稳步推进。
一要注重调查研究,摸清实情。社区建设要始终坚持我们党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各个社区的状况千差万别,不同的群体在需求上也有差别。要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对辖区内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资源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准确掌握社区的基本情况。社区建设各方面的工作,都要切合实际,既不能搞盲目攀比,也不能搞统一模式或低水平重复建设,一定要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绝不能急功近利。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在实践中认真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对好的做法,要注意发现、培育和完善,并及时总结。
二要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采取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社区建设的意义、目的,介绍社区的基本常识、历史沿革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及各地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推动社区建设健康发展。要坚持宣传思想贯彻社区建设始终的原则,通过广泛的宣传动员,使“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思想深入人心,广泛调动社区内的一切力量积极支持社区建设。
三、社区建设的政策原则及其要求
社区建设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内容多,更为重要的是涉及到人的工作,城市全方位的工作,因此,在工作中要掌握好政策原则,有明文规定的要认真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在这次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整合社区工作中,首先要做好原有居委会老同志的工作,原居委会的一批居委会干部,他们在过去的居委会工作中,日夜操劳,不辞辛苦,任劳任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我市城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在居民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他们的工作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值得在今后社区居委会工作中发扬光大的。所以,在原有居委会干部即将离任时,我们各级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顾全大局,服务社会,妥善安置好他们,从思想上、政治上、经济上给予关心、照顾。要像过去那样支持他们今后的工作。其次是原有居委会整合后,对原居委会的房屋财产、帐务、资料、档案等要进行清理、造册、登记,保管好,不得丢失、挪用、贪污、私分,要按照纪委、监察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使集体资产不流失。再次是对于社区居委会干部资格报考、选举、任职期内报酬等政治经济待遇,工作职能要按照组织、人事、民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同时,对今后社区工作开展有偿服务,要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社区工作的特点和实际,认真研究,逐步开展,服务市民。使社区工作生机勃勃,经济发展红红火火。另外,关于社区居委会的工作逐步开展后,涉及到市直有关部门的问题,这就需要从认识上和实践中,通过改革不断探索完善。涉及社区工作方面的,有关单位、部门都要给予支持、配合、指导、帮助,共同做好工作,参加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成员单位,程度不同的都涉及到给社区居委会工作以指导、协助的问题,这些单位要顾全大局,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从有利于我市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工作等需要出发,凡涉及到有些利益关系的,要还权于社区,还权于民,要千方百计支持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有关部门如组织、公安、教育、文广、卫生、城管、计生、建设等部门要下发关于整合社区、支持社区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