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层党支部(总支)责任
基层单位党支部对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负有直接责任。一要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部署、计划,具体安排落实;二要调动广大党员参与教育的积极性,扎实开展党员教育的各项活动,不断开创党员教育工作新局面,深入细致地做好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和年老体弱党员工作,保证党员教育的质量和覆盖面;三要认真组织好党员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性分析工作,对参加党员教育活动长期不积极和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规定,认真进行批评教育,做好处理工作;四要抓好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目标责任制度等工作运行机制的落实,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五要负责建立党员教育主要资料档案,积极配合上级党组织的检查指导。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