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重申,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毫不留情地予以追究,决不能手软。我们要继续保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通过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当前,要根据审计署去年在审计中反映出的问题,特别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水利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进行自查自纠。今年,黄委将组织开展新的审计行动,同时,黄委将对审计署移交的问题,依纪依法组织严肃查处,我们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要进一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要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的案件,坚决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决纠正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的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处的错误行为。要严肃组织纪律,决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包庇违纪和违法犯罪、干预纪检监察部门的办案工作,坚决纠正好人主义等庸俗作风,禁止说情打招呼,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无论是谁,无论职务高低,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都要毫不犹豫地依纪依法予以查处。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措施,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不断减少和消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提高执纪能力和工作水平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努力提高执纪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是全党的共同任务,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各级党组织责无旁贷。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亲自抓,负总责,对涉及全局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要亲自部署检查,重要举报信件要亲自阅批,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重用情况要亲自调度;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机关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明确自己的责任内容,强化责任意识,
真负责地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突出抓好责任追究。对违反责任制规定发生问题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按照责任追究的规定坚决予以追究,该给谁处分就给谁处分,该给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绝不能姑息迁就,绝不能用集体负责来掩盖个人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以此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担负着重大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纪检监察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经常听取汇报,及时进行指导,认真研究工作,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权,做他们的坚强后盾,为他们的工作排除阻力、创造良好条件。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积极支持纪检组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倡廉工作第一线,责任大,任务重,对他们要政治上严格要求、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热情关心,保证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反腐倡廉工作中去,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新贡献。
(三)要全面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中纪委、山东省纪委和黄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定信念,执纪为民,做一名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和发扬爱岗敬业、不怕困难、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和作风,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要不断加强学习和锻炼,全面提升素质,努力提高执纪能力,不辱使命,敢抓敢为,切实履行好党和群众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理顺组织机构,加强干部交流,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的生机活力和战斗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关于设立纪检组、配齐纪检组长的问题,局党组已下发了通知,没有落实的单位要尽快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