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切实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创设浓厚的社会氛围
坚持以人为本,从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和道德文化素质入手,不断创新理念、改进工作方法。新闻宣传部门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与政法机关紧密配合加大普法力度,通过“政法在线”节目、“法律进村”、“法律进社区”活动等灵活多样的宣教形式,一方面培树典型、弘扬正气,及时报道维护稳定的新经验和重要成果,宣传人民群众、政法干警与犯罪分子做斗争的英雄事迹。同时搞好警示教育,用现行案例说法讲法,使人民群众受到法制教育。共青团、教育部门要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做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全县中小学都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年底,县委政法委、综治委将专门组织督查组对全县中小学生德育和法制教育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的道德素质和法制观念,使教师自觉将法制教育渗透到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去,通过言传身教,使让学生从遵守学生守则开始,增强法制意识、纪律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社会治安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做好社会治安工作,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委领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总体思路,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竭尽全力维护我县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保持来之不易的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好势头。
1、要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工作的领导。现在已近年底,正是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冲刺阶段,同时也是各类治安案件,尤其是“两抢”、盗窃等刑事案件的高发期。为此,全县各级党委、部门党组要统筹兼顾,将社会治安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县委、县政府要一如既往的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支持政法机关的正常工作,努力当好政法机关的指挥部、政治部和后勤保障部。要坚持科技强警、政治建警和从优待警,即使财力紧张,也要筹措资金,保证物防、技防投入,落实政法干警的各项待遇,保证政法机关正常履行职能。在实行县级领导社会治安包保责任制的基础上,各乡镇、部门一把手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直接坐阵指挥,把任务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保各类治安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真正做到治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凡因责任制不落实,造成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要按照县综治委制定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坚持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和一把手的责任。
2、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全县各级各部门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都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有大局意识,在社会治安问题上,不论涉及哪个单位、哪个部门,都不能推、不能拖,有关部门必须全力配合,真正在我县形成做好社会治安工作的强大合力。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及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强化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各级党政领导抓维护稳定工作的实绩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官僚主义和失职、渎职行为。宣传部门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维护稳定创造良好的氛围。信访部门要认真协调、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疏导、化解矛盾。教育、文化、建设和劳动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都要从自身职能出发,主动参与维护稳定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3、要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当前随着一些治安隐患的日益增多,一些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我们决不能打无准备之战,等到问题发生再设法解决,必须超前谋划,提前制定完善各项处置预案。公安、消防、综治、金融、教育、城建、安全监察等部门要尽快制定社会控制、治安、紧急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预案。全县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制定出针对性强、具体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一旦发生问题,能够果断处置,防止矛盾的升级和激化。要切实加强值班接待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带班值班。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窗口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出现问题随时解决。县委、政府两办要加强对各单位值班工作的检查,对领导干部不带班、值班人员擅离岗位的,一旦发现要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各单位要注意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做到信息通、情况明、渠道畅、反馈快。对出现的重大刑事暴力案件和重大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县委、县政府,绝不允许发生漏报、瞒报、迟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