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转让合同2(7)
2025-04-30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合同。 13.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3.4 本合同用英文和中文两种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英文和中文本各一式二份。(日本国可以日文和中文两种文字)
13.5 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八,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或中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二份。
第十四章 法定地址
甲方:1.____公司
地址:
电传:
2.____工厂
地址:
电报挂号:
乙方:____公司
地址:
电传:
签字
甲方____公司:
乙方____公司:
____工厂: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2(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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