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履行部门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物价部门要把依法治价作为各项价格工作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从价格行政审批到价格行政执法,都要符合法律规定,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还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实现依法行政与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相结合。要把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和保持稳定作为依法行政的重点,尤其在制定和调整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时,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要在现有的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内,勇于开拓、勇于创新,在依法的前提下探索更高效、更便于操作的行政手段,不断提高价格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三)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随着价格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价格公共服务的职能作用日益凸显。实践证明,只有加大为经营者、消费者服务的力度和深度,物价工作才会越来越得到各方面的认可。物价部门必须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加强和改善价格服务工作,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现监管,把价格服务工作做到群众身边。当前,全市正在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这项活动旨在为企业发展和群众生活提供价格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服务,是物价部门落实执政为民理念,化解价格矛盾,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举措;也是物价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造良好价格环境的积极尝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级物价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分类指导,务求取得实效。
同志们,今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价格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希望大家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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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副市长在全市重点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城建环保范文】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开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央在土地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从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10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市场管理的决定》,从五个方面提出了二十五条加强土地市场管理的措施。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上,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委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宏观调控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中国的土地管理必须把集约利用放在首位,土地利用必须走节约和集约的道路,要继续严把土地供应的“闸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继续实行从紧的土地供应政策。在这种大背景下,我省今年计划建设用地指标60%指标控制在中央,40%指标控制在省里,市以下没有可控制指标。这些有限的指标主要是解决省以上急需用地的重点建设项目,能否争取到指标,关键是取决于我们申报的项目质量和工作质量。考虑到市以下各类建设用地的急需,省里计划安排使用一定的土地整理取得的折抵指标,但在控制总量上至今中央没有明确的意见。退一步讲,就是这些指标可以落实使用,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我市可以争取到的指标也是十分有限的,不能满足全市各类建设用地需要。同时,这些指标的争取和使用,报批程序非常严格,既有涉及符合“两规”的问题,又有基本农田置换和移位等问题。因此,我们对建设用地上的严峻形势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科学发展首先是发展,面对新的形势,市委五届七次全会提出,要把XX建设成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最佳,产业优势明显,城市功能完备,文化特色鲜明,社会安定和谐,最适人居住和创业的现代化大城市,使XX成为杭宁城市带及至长三角地区一个重要的枢纽城市。市五届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要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创新创优,加快发展,增强能力,注重和谐,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根据这一要求,我市今年和未来几年,有大量的各类建设项目需要用地。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面对这种形势,能否破解土地瓶颈制约,关系到XX经济社会的发展,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关系到XX在杭宁城市带中间率先崛起目标的实现。创新才能破难,破难才能发展,创新破难就要求我们寻找合法的、规范的出路。当前,解决土地供需矛盾的最好办法是广泛开展建设用地的复垦和土地的开发工作。
二、寻找出路,千方百计保障建设用地的需求
在当前国家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困难大家都有的情况下,摆在我们面前的有二条路,一条是在激烈竞争面前无所作为,导致差距越拉越大;另一条是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努力赶超先进,争取主动。能否解决好建设用地,是加快发展的关键措施。当前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努力向上争取指标。要通过上下共同努力,积极向上争取二项用地指标。一是要通过认真筛选和精心包装,高质量、高速度地上报项目,最大限度地争取省以上急需重点项目的用地指标;二是要有保有压,选好项目,据理力争,尽力争取省里建设用地折抵指标。
(二)真抓实干,努力盘活土地存量。已农转的土地要选好项目,抓紧供地;已供地的项目要加紧建设,严禁供而不用;已供地而未及时上项目的,要及时调整项目;已供地但项目上不起,导致土地闲置、抛荒的,要坚决依法收回,重新安排项目;对长期以来生产、经营不正常,无效益的占地项目,要全面清理,通过落实政策,调剂使用;对一些诸如管理用房、培训用房等需要报批使用土地的,要尽可能利用现有的闲置房以解决用地问题。
(三)集约利用,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集约利用土地是一个永恒主题。要通过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多种手段和科学的规划设计,来保障土地利用率的提高,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使有限的土地多上项目。要认真总结在用地问题上的经验教训,研究制定有关土地集约利用的政策,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率。
(四)广泛挖潜,努力拓展用地空间。要大力推进关系用地指标、基本农田置换和耕地占补平衡的土地整理、优质园地划归、建设用地复垦以及土地开发等四项工作,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规划区以外建设用地复垦取得的周转指标有多少可以用多少,因而要重点抓好建设用地的复垦,这是解决今年建设用地困难的最好通道。各地都要看准、抓准这个重点,紧张动员起来,开展包括宅居地复垦、废弃矿山整理、农村闲置房、地整理等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定指标、定任务、定政策、定考核,确保完成2万亩,力争3万亩,最大限度地确保今年大的项目用地需要。
三、加强领导,确保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任务的全面完成
第一、要按照“创新破难、加快发展”的要求,在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上要有所作为。土地瓶颈制约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障碍,破解这一难题,跨越这一障碍,不能采取违法的手段,而是要通过正确的途径,合法的行为来解决。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开发工作作为当前“创新破难、加快发展”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第二、深入调查,搞好规划。各地要针对建设用地复垦等四项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综合分析,排出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特别是建设用地复垦要与当前“千百工程”、村庄建设规划紧密地结合起来,做到有序推进。
第三、研究政策,鼓励推进。要按照当前建设用地实际和有偿使用的原则,研究制定相应政策。一是挂钩政策:要把建设用地复垦等四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与用地计划指标、折抵指标的使用挂钩。二是高进高出政策:要通过提高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开发的投入和补偿标准,提高基层复垦、开发的积极性,高进高出,才能获得用地指标,又能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率的提高。三是奖励政策:对按要求组织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开发工作的乡镇、村,经验收合格后实行奖励。四是确保投入政策:要通过土地收益等多种途径,最大限度地保障开发资金的投入,确保建设用地复垦等工程的顺利实施。五是复垦者优先和统筹调控政策:对各地通过开发取得的各类使用指标,复垦单位凡有好项目的可优先使用,其余以市、县为单位实行有偿、统筹使用。
第四、典型引路,精心组织。各地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土地整理等方面的经验,注重发现和培育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开发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作用。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县(区)造田改地领导小组对这项工作要有规划、有要求、有跟踪、有督查。及时反映进度和工作信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五、部门协作,搞好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参与,密切配合。特别是各级国土部门要全力以赴,加强指导,确保这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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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肯定我市房地产业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突出的问题是房价上涨过快,市场行为不规范,信息不对称,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不够,等等,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市、县区政府的重视和全社会的普遍关注,成为大家议论的一个热点。当然,有些矛盾和问题在全国其他城市都存在,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具体说,主要有10个问题。
1.出现炒期房和炒房号现象。去年以来,我市出现了炒期房和炒房号现象,个别楼盘炒房炒号现象较为严重。炒房的人群中有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有外地炒房人员。虽然参与炒房的人数较少,但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2.商品住宅供求不平衡。一方面竣工量偏小。拿中心城市来讲,去年开发量为130万平方米,竣工量仅为30万平方米,而销售量达到70万平方米,造成了供求失衡,这是引起房价上涨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开发商囤积土地增多。据统计,中心城市目前已立项235万M2,按去年的销售趋势看,可以供三年开发销售。造成供求失衡有拆迁难、成本高、建设环境不理想等客观原因,也有开发商为获取更多利益,人为延长开发周期,等待周边地块房价上涨再开发的主观原因。有的开发商还把预售商品房分割成若干批推出,房价一批高于一批,人为地造成房源紧缺现象,导致部分老百姓出现追涨心理。
3.违规收定(订)金和借购房非法集资。由于房地产市场不断看好,一些尚未核发预售证的房屋已预订一空,开发商利用老百姓抢购商品房的势头,采取种.种办法违规收取定(订)金。同时,由于金融部门对开发项目贷款条件逐渐提高,为尽快回笼资金,个别开发商采取非法集资等方式融资,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
4.部分开发商结成价格联盟。部分开发商为追求利润,不顾购房人的利益和市场经济的有序竞争,相互串通、联合,形成新的价格联盟。
5.中介市场行为不规范。目前我市有相当一部分中介企业和从业人员无资质、无上岗证书。有些中介企业发布虚假信息,违规收取中介服务费,有的还与开发企业的工作人员串通炒期房、炒房号等。
6.对广告的监管力度不够。一些房产广告和信息缺乏真实性、合法性。有的尚未核发预售证就开始登广告,有的楼盘发布虚假广告和不实信息。
7.房地产市场准入制尚未建立。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三外”现象较为普遍,尤其是一些缺乏技术力量、没有开发业绩的开发企业和个人搞房地产开发,导致一些开发项目品位、质量和售后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一旦项目完成后企业注销,出现了问题最终还是由政府来解决。
8.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管理不统一。各开发区、开放区、加工区都可以立项,不利于统一管理和宏观调控,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的建设。
9.住房供应体系和供应结构不够合理。经济适用住房作为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已列入计划,但近年来建设力度不够,步子不快,供应不足。由于近年来商品房销售形势好,开发商为降低成本、追求利润,套型、面积越造越大。据对我市10余家房地产企业调查,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约占2.5%,80—100平方米占38%,100—150平方米占37.5%,150平方米以上占22%。
10.对房地产市场计划指导不够。缺乏房地产开发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的研究制定,致使每年的房地产开发量、竣工量、开发布局等房地产市场信息无法向社会公布。老百姓对商品房买卖的信息了解不够,导致缺乏理性投资、理性消费的良好氛围。
以上10个问题,既是我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也是导致房价上涨过快的重要原因。关于房价上涨过快,除以上原因外,还有几条重要因素也应该看到:一是受大经济环境影响。目前全国经济形势发展较快,这是房价上升的主要原因。二是旧城改造导致的需求增量,形成了较大的购买动力。三是民间资金把房屋买卖作为投资渠道,加剧了供求矛盾和房价上扬。四是去年以来土地价格、拆迁成本、建材费用的大幅度上涨,是房价上涨过快的直接原因。五是农民进城人员增多,给城市商品房创造了一定的销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