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支付双倍的违约金。造成复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二次检测费)
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签约代表: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
乙方(公章):签约代表: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
消防维保合同几年一签 消防维保合同解除七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备共有3个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共_____个月。
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半年内支付协议额的________%的维护费,即: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元整)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应严格执行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3、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4、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设备金额达到人民币100元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乙方完工后,甲方应在30天内向市消防支队申请验收,乙方保证能通过消防部门的一次性验收,并将竣工图及资料交齐甲方后方可进行结算。如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须返工至通过验收合格为止,各种费用自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付款的,甲方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按时完成工程,超工期的,每超工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防部门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应返工直至达到要求,造成超工期的,按本条第(2)项支付双倍的违约金。造成复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二次检测费)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消防维保合同几年一签 消防维保合同解除八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维保合同范本法》,经双方友好协商, 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 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__
二、项目地点:__
三、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备共有 ____ 个系统:
( 1 )火灾自动报警/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 )消火栓系统
(3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共个月
四、协议起止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___ 年__ 月日至__ 年_ __ 月日。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 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 ,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 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 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乙方派驻现场技术人员一名,维保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及作息时间,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与甲方密切协调配合,完成每日的维护保养工作。
2、协议生效一个月内乙方负责对甲方年有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3、消防值班人员如有变动,乙方随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详细介绍系统的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项等,使每位值班人员可以正确和熟练操作设备,掌握 发生火灾或故障时的处理方法。
4、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应严格执行日常维修、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 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 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 签字确认 。
6、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7、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六、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季度的维护保养费___元。
(大写: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 一周内 支付协议额的 ____% 的维护费,即: 元。
(大写:元整)。
3、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 元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打印纸、色带、滤波器、二极管、三极管等维修配件; 500 元以上费用或非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时,由甲方承担。
七、维修方案 :
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 系统的正常运行。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双方应严格遵守自己的`责任条款,不遵守条款方承担相应责任。
2、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 ( 签 章 ) 乙方:( 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维保合同几年一签 消防维保合同解除九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人文嘉园居住小区
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第1,2,3,4,6,10,11,12,14,15项等小区内所有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给水设施;
4、消火栓系统;
5、消防水炮系统;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
9、泡沫灭火系统;
10、防烟、排烟设施;
11、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
12、消防电梯;
xx、干粉灭火设施;
14、移动式灭火器材;
15、其他设施。(详见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三、维修保养期限:自20xx年2月10日0时起至20xx年4月30日24时止。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认真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
2、制定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负责消防设施操作的人员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少于6人,每班工作时间不大于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且均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4、按照有关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值班检查、巡查、检测,每年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对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5、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及时通知乙方修复,并承担违规操作造成故障和不及时通知维修发生的责任;
6、不应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需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并有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
7、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换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8、乙方不按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出具虚假维修保养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并保证合同期内资质的有效性;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遵守科学和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务,保证维修保养后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派遣已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保养人员(每次至少2人)每月定期维护保养本合同约定的建筑消防设施,如实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并抄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4、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派遣已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人员(每次至少2人)24小时内到现场修复存在问题和故障的消防设施,并承担不及时维修发生的责任;
5、维修期间确需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必须报经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故障排除后要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报经甲方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要如实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6、对消防设施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甲方值班检查、巡查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酬金和付款方式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