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场地租赁合同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
甲、 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租赁地点
租赁地址:甲方同意将甲方位于______的___租给乙方使用。
二、 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同意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租用期限为10年。
2.房屋租金:鉴于甲方为乙方的股东之一,为加强合作,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此房屋。
三、 双方责任及义务:
1. 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费等费用。
2. 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协议。
3. 乙方入住后需保护好周围环境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不可抗因素(如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的修复工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加盖公章) 乙方(加盖公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社区场地租赁合同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租赁合同。
一、租赁内容
第一条:甲方将其位于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的店铺租赁给乙方作商业经营用途,经营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甲方对所出租的店铺具有合法产权。
第二条: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店铺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甲方将该店铺交付乙方使用时,店铺结构及配套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以上店铺结构及配套设施。乙方因装修店铺需改变店铺结构或原有配套设施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租赁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_个月。
第四条: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收回店铺。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店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该店铺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超过_____天的。
第五条: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店铺,则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有意续租,可于合同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三、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第六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内该店铺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元)。
第七条:租金按月计算,按月收付。乙方在每月_____日前将本月度租金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一次交付到甲方。
第八条:乙方未如期交付租金时,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乙方实欠租金总额的_____%加收滞纳金。乙方累计拖欠租金超过_____天的,甲方可按本合同第四条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店铺,并有权继续向乙方追收所欠款项或没收乙方保证金以抵欠款,直至足额抵偿乙方所欠全部款项为止。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后甲方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时,乙方一次向甲方交纳相当于____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的保证金,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之日,如乙方没有违约,甲方需将该保证金一次退还乙方。
第十条:合同期内,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由甲方负责缴交。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该店铺的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卫生费,电费,水费及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一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如期足额缴交上述应缴费用,如因乙方欠费造成向甲方追缴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或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四、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二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店铺及配套设施在交付乙方使用时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2.按公共契约负责店铺结构维修和保养,凡遇政府部门要求需对店铺或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时,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3.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4.对乙方所租赁的店铺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店铺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3.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店铺内贮存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4.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5.乙方在承租的店铺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店铺及配套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店铺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租赁店铺及其配套设施损毁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7.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补偿。
8.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店铺和配套设施,检查无异议后,店铺交还甲方。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第十四条:合同期内,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产权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期内,乙方如欲将租赁的店铺转租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三方书面确认,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六、违约及处理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的,均视为违约。
第十七条:单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必须在_____天内向守约方赔付相当于_____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额外经济损失的,要在_____天内一次给予赔偿。
第十八条:违约方逾期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或逾期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每逾期_____天,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加收实欠违约金总额1%或(及)实欠赔偿金总额_____%的滞纳金。
第十九条: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生效及纠纷处理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议定,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应采取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的店铺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依法向店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社区场地租赁合同三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就中国重庆市商场商铺租赁经营有关事宜,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中国重庆 号商铺,其套内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于200 年 月 日。租赁期内,若乙方愿意继续租赁,应提前于租赁期满前45日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应就租赁条件重新协商,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至期满前前45日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及乙方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期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不营业或分租、转租,否则视同违约,除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外,甲方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甲方将进行重新租赁的准备工作。
三、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立即撤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负全部赔偿。
四、租金:
(1)第一年度租金内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平方米(套内面积),合计年租金 元/年。
(2)租金支付方式: 元,(大写 )。
(3)租赁期在一年以上,三年内,双方确定第二年度租金标准为 元(大写: )。第三年度租金标准为 元(大写: )必须在执行年度合同期满前45天,每年度一次性交清给甲方。
五、履约保证金
(1)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当年度三个月租金),数额小写: (大写 );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退乙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拖欠租金、费、水电费等费用、不遵守商场管理制度、导致商场经营混乱及停业、严重损害商场商誉等违约行为,以及其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在15日内补足扣除部分,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补足,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保证金,收回乙方承租的商铺,并保留行使其它索赔的权利。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没有拖商场物业公司的任何费用,履约保证金将在7日内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商管履约保证金: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相关手续入场前应向商场内商业经营管理单位甲方委托代理人: 重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商管缴纳20xx元/户经营保证金,并签字遵守《商场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治安、消防责任书》,乙方如违反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按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理。经营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其它费用:租赁期内的有关物业费、空调费、水电费、电话及宽带等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规定按期缴纳,不得拖欠,甲方将配合物业公司商管的经营管理和相应的收费工作。
七、工商、税费:乙方自行承担和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关于安全:乙方在租赁期应注意经营安全,关于火警、治安事件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一切开支及因此产生索赔、诉讼等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关于商场营业作息时间:应与本大厦苏宁电器商场营业时间同步。甲方及委托代理人(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执行。
十、滞纳金及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物业公司商管)有权向乙方按所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三按日计算收取滞纳金。并保留其起诉权。
(2)乙方拖欠租金超过15日,甲方或其委托代理人除向乙方追缴应交租金及滞纳金外,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十一、商铺用途及经营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内,只能于该商铺承租经营 、 类 、 品牌商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想更换经营的产品种类、品牌,需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物业公司商管提出申请,得到甲方和商管协商同意后方可更换,不得擅自变更。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业态、品牌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发改变或降低经营品牌。
(3)乙方如降低经营品牌、档次,甲方及委托管理的代理人有权权要求限期整改,如整改未达到限期效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通知终止合同日起,可允许乙方延期1个月时间处理余货),乙方无条件服从。
(3)未经甲方及物业公司商管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商铺用途及经营范围,以及改造商铺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5)本商场的现物业管理单位为x大厦的物业公司<现为融科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商场内的商业经营管理和相关物业服务管理为:甲方委托代理人: 重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6)乙方认同甲方委托的代理人代表甲方执行本合同及附件。
(7)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使承租商铺处于经营业状态。若无营业状态每月超过3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条件收回乙方承租商铺。
(8)因一方原因导致商铺在合同租赁期内发生转租/转让、产权转移等,物业公司商管将收取50元/次的变更登记手续费,该费用由引起该变更的一方承担。
十二、装修或改建
(1)乙方对商铺的内部装修,应遵守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先完善手续后装修。
(2)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包括到期)应保持商铺的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有装修及设备拆除并清运出商场,将商铺(包括设施、地板)恢复原状,并不得有损相邻商铺。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保持商铺装修原状,否则将没收全部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