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合同书 租赁合同一
代表人:
地址:
乙方:(简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协作的精神,依据《合同法》之有关规定,就乙方租用甲方________智能节电器进行节能改造,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方式及期限:
甲方将期生产的下列________智能节电器出租给乙方使用,并负责为乙方安装、调试。作为回报,乙方将节电器前期运行__________年节省的电费,按下面的比例与甲方分成以作为设备租赁费。双方分成满_____年后,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其节能效益全部由乙方受益,具体操作如下:
1、分成比例为:自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_____年内甲方_____%,乙方_____%。
2、总平均节电率的计算:
甲方在安装节电器前,由乙方提供合格的电度表,并协助甲方在所有的目标照明回路中安装到位。
总平均节电率%=(q前-q后)÷q前
其中:q前=安装节电器前一周的照明系统用电量
q后=安装节电器后一周的照明系统用电量
在同一线路负载相同的条件下,安装节电器前一周的照明及动力系统用量和安装节电器后一周的照明及动力系统用电量数据,由乙方负责人员会同甲方相关人员共同抄表确认。
计算出实际的节电率后,所有参加抄表人员均需签名确认,并由双方公司盖章生效,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若发现节电器节电效果有变化可以随时要求重新确认。
3、设备月租费的计算:
设备月租费=(m前-m后)×当年甲方分成百分比%
其中:m前=m后÷(1-总平均节电率%)
m后=安装节电器后当月的照明电费
安装节电器后当月的照明电费为:所有已经安装节电器的照明回路中所有电度表当月实抄的用电总和。
二、付款方式:
节电器安装、调试完毕,照明总平均节电率达到15%以上(如乙方电压稳定〈220v以上〉无线路混装现象,节电率可达25%以上)验收合格达到甲方的性能技术指标后,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乙方在每月10日前支付给甲方上月的设备月租费,其月租费用的计算方法,即以双方认可的节电率,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确定的设备月租费(__________元),乙方每月按期支付给甲方。此费用双方约定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如乙方限电影响),按时支付。乙方财务每月10日前将应付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连续支付____________年,甲方在每月3日前给乙方开具普通发票便于乙方入账(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款由乙方承担(另加11%))。
三、设备归属:
在租赁节电器合约期内,设备所有权属甲方所有,合约期结束,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
1、甲方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产品使用寿命10年,对节电器实行合同期内免费维修。合同期后的维修,双方另签订保修合同,保修费用以不超过整套节电器节约电费的5%为准(_____元),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
2、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保证(深圳市内)在得到通知后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3、签订合同后,甲方在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节电器的安装、调试工作。
4、负责________智能节电器有关使用方法的咨询、指导。
五、乙方:
1、按合同之规定按时付款给甲方,不得无故拖延,但由于甲方发票送达不及时造成的除外。
2、提供甲方安装与数据测试的便利。提供真实与准确的节能对比数据。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的节电器不被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否则该修理或损失费由乙方承担。
4、在节电设备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节电设备,如非质量瑕疵原因致使节电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5、安装节电器后,因质量瑕疵原因致使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备月租费,逾期每天应支付所欠款项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尚未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拆走节电设备,节电设备在乙方使用过程中受到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经支付的设备月租费不予退还。
2、因甲方提供的产品出现固有质量瑕疵,节电设备出现质量问题致使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必须甲方及时处理。
3、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在未经过许可的情况下,任意增加节电器的负载而造成节电器的损坏以及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售后服务:
1、建立客户档案:根据iso-9001的规范及保持良好之商誉,甲方将为乙方建立客户档案以随时跟踪设备的使用情况,保持节电设备运行的良好状态,并可应乙方的要求随时做出抽样检测报告。
2、对安装于乙方的产品提供相关功能及软件升级服务。
3、甲方自产品投入运行之日起,对产品提供3年免费保修服务。
八、不可抗力:
如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如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或瘟疫等),遭受事件的一方不能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由当地政府部门或者公证机关出示证明,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继续履行合同,迟延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因此致使的损失各自承担。
九、合同附件:
本合同第一条中测试的节电率数据作为合同附件,由双方经手人员签字盖章,作为日后双方结算的依据。
十、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此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在友好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所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租用合同书 租赁合同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经协商,双方就甲方向乙方租用企业短信增值运营平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1租用乙方提供的企业短信平台。
1.2如果甲方围绕系统进行任何类型的推广活动,应确保中国法律、法规、行政或地方性规章所要求的所有适用的执照、许可和授权已经获得,且与该执照、许可和授权相关的任何条件已经得到遵守。
1.3遵守与服务提供商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行政或地方规章,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规章制度。
1.4确保围绕应用服务进行的所有推广活动是合法的。
1.5严格监督确保群发短信的内容健康合法。
1.6限制群组发送的短信,每一终端用户每次群发的对象不超过协议商定数量。
1.7在终端用户收到任何甲方的服务或发送的短信之前获得终端用户的同意。
1.8协助有关政府部门追查通过增值平台发送的短信来源。
1.9遵守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持正常而稳定的短信而进行的调整。
1.10向乙方提供客户服务方案,处理企业用户提出的与网络通信和乙方服务无关的咨询和投拆。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2.1在中国的短信平台服务,以使甲方能通过短信接入包括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在内的移动运营商;
2.2保证企业用户可通过短信平台接入建立应用服务。
2.3提供短信网关的api接口资料,并安排专项技术人员配合甲方的开发队伍,做到对甲方所遇到的问题及时响应.
2.4向甲方提供现有的在线短信应用开发管理系统,以加快甲方的测试平台开发速度。
2.5在系统测试阶段,乙方将承担一定数量的因测试而产生的短信发送费用,在系统正式商业运营后,应将此部分费用计入运营成本中予以支付。
2.6在该合作备忘录签署后,乙方应即向甲方提供针对系统开发或联接的技术培训。
第三条支付方式和使用条件
甲方应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系统设置费。(目前属于推广阶段,免除该费用)第一次人民币_________元的预付费。每发送一条短消息_________元,从预付费中扣除,该预付费需要在1年内用完。以后的预付费可以按照实际需要数增加。银行帐号:_________。
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短信平台服务的条件是甲方只能将短信平台服务用于企业短信运营平台所相关的应用服务。甲方不得使用短信平台服务于:
3.1向身处中国境内的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移动数字用户以外的用户的移动装置或设施发送短信平台短信;
3.2发送未经许可的信息;
3.3传输任何诽谤的、侮辱的、侵犯的、不雅的、..的、威胁的或者骚扰的内容;
3.4以任何形式违反合同中规定的任何义务或责任,造成侵权,或者给第三方造成其它损害,或者侵害第三人拥有或授权的任何知识产权;
3.5从事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诽谤、侮辱、..或者妨碍司法,或者从事违反有关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3.6损害或干扰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网络的正常营运,或任何第三方的短信平台服务或电信网络或设备的正常运营。
第四条排它性
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是非排它的,乙方保留向其他客户和伙伴提供类似服务和应用服务的权利。
第五条报告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一个基于网络的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可接入的有关应用服务的短信流量的报告接口。乙方应保证该报告接口的准确性。
第六条暂停服务
6.1乙方可以在任何一天的下午十一点到上午六点为乙方网络维护或保养目的而暂停部分或全部短信平台服务,但是乙方须提前至少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
6.2尽管乙方会以合理可行的方式努力做出通知,但乙方也可以在任何时候(包括不经通知)立刻暂停部分或全部短信平台服务,包括:
(a)当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被要求对其网络的任何部分进行修理、维护或保养时;
(b)如果该暂停是为减少或防止短信平台服务的欺诈或干扰所要求的;
(c)当乙方被要求遵守任何与短信平台服务有关的适用于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的任何规定时;
(d)某一客户未能就应用服务支付拖欠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期限与终止
7.1除非根据本条终止,本合同将于开始日生效并持续有效_________年。
7.2如果乙方提前三十天收到中国移动或中国联于乙方与其分别订立的协议或合同的书面终止通知,乙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3在下述情况下,乙方可以立即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a)乙方合理地认为其与甲方的联系导致乙方的名称、声誉、服务或人员正在或已经遭受名誉损害;
(b)任何对于本合同下义务的履行必须的法定批准被撤回或要求任何新的法定批准;
(c)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三、十二或十四条的任何规定;
(d)甲方无力清偿债务或者处于清算、重组或者破产程序或者被解散。
第八条保证
甲方向乙方保证:
8.1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8.2其得到了合法的授权并且得到了所有必需的同意、许可、允许和批准,以订立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8.3订立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义务或者安排(无论书面或者其它方式)或者任何法律。
第九条赔偿
9.1甲方应该对于乙方所遭受的产生于或与以下事由有关的所有损失、费用、损害予以补偿(包括足额补偿法律费用):
(a)受到短信平台服务的提供人或者对短信平台服务信赖有关的任何人提出的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终端用户;
(b)甲方的任何行动、疏漏或过失;
(c)因甲方的设备或软件的错误或错误使用,或者因甲方的人员、代理或承包商的原因而产生的发至终端用户或者任何其他人的短信平台信息;
(d)甲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
(e)乙方依据第十一条(责任的排除和限制)而免责的任何责任;
(f)甲方违反在第三条和第八条项下所作。
9.2第9.1条中关于赔偿的规定不适用于任何人因乙方的疏忽或过失行为而遭受身体伤害或死亡而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
9.3甲方陈述并保证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推广活动将:
(a)遵守其营业执照和任何其它的许可、允许和授权等等;
(b)依据第三条进行;
(c)不违反任何法律;
(d)不误导或者欺骗或者可能误导或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