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租赁期内,因房屋自身原因或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缮,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7.2应由甲方承担的维修责任事项,由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推诿乙方代为维修的,维修费用和因延误维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在下一年度租金里扣除。
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在租赁期间从事违法行为的。
2.乙方不按约定交付租金经协商无果的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能及时修复租赁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给乙方生产造成较大影响的.
2.甲方私自将租赁物或相关设施设备出售、出租、移作他用,影响乙方生产的.
3.合同期内,由于工商、税务、质检等外围问题,甲方无法及时解决,长期影响乙方生产的。
8.3. 合同期内,政府决定征收租赁物业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物业的,甲方须补偿乙方损失。
8.4.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至符合合同约定的,对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9.1 乙方租赁期间的劳动用工由乙方决定,所有用工在租赁期间发生的劳争议,工伤(亡)等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协商处理
9.2 乙方租赁期间出现的意外事故:如火灾等引起的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凡有损坏甲方出租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双倍当年租金。
10.2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签订生效时,之前签订的双方合同自动作废。
附件设备清单另行确定时间清点,形成有效附件
厂房设备租赁合同篇十六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经双方一致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清单
二、租用期限
1、甲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以上设备的租赁服务。租期1年。合计人民币 元整(rmb 元)。
2、乙方决定租用此设备后,应交纳该设备同等金额货款作为押金,方可提取该设备。乙方归还该设备时,将租金一次性全额付给甲方,甲方同时退还乙方押金。
3、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出租人在合同签订地点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开机实地实物验收,承租人签订本合同表示对该租赁物已验收。
三、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转租,不得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设备,必须妥善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和甲方签订续租合同则承租人需在租期结束的第3天前将所租设备退还。如要续租,双方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在本合同逾期后的任何时候收回该设备并收取必要的逾期费用。
四、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第三者使其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五、补充规定
1、损坏赔偿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当租赁设备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2、本合同未叙详尽并需补充之事,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