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 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章,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
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 每逾期一天, 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额的总价款的1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作为奖励.
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物(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同已验收,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负责.
6. 乙方通知甲方付款三次以上,甲方仍未及时付款,乙方有权停工,再次开工时,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停工损失费,按每日200元计算.
7.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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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代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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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