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甲方对使用服务器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
2-1-7甲方对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服务器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甲方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1-8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和所有管理甲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
2-1-9甲方应按时向乙方交纳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按照本合同附件的规定为甲方的信息服务器提供一条高速数据端口用以接入internet。并协助甲方进行设备安装、联网调测,域名设定。
2-2-2对服务器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甲方信息服务器的正常运行。该等日常维护不包括对服务器上数据的备份工作,数据备份工作由用户自行负责。
2-2-3为甲方提供放置信息服务器的标准机房环境,包括:空调、照明、不间断电源、防静电地板等。
2-2-4保留因甲方违反本合同2-1-2、2-1-3、2-1-4、2-1-5、2-1-6、2-1-7、2-1-9等条款而终止服务器运行的权利。
2-2-5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承认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2-6按照本合同收取相关费用。
2-2-7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器的正常工作中断,乙方以小时为单位,以月费为基数,按平均每小时费用的二倍向甲方赔偿。但以当月的月费为中断赔偿的最高限。
2-2-8甲方自行安装软件或进行系统配置如导致系统无法使用,需要乙方进行恢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免费提供叁次系统恢复,超过叁次后,每次收费150元)。
2-2-9消除非甲方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第八条情形的出现以及非乙方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第三条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法
3-1本合同的详细服务内容由附件描述。
3-2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为按季度支付费用,其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3-3本合同涉及的费用共计元。
3-4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第一笔费用共计元支付乙方。以后每季度日支付元,累计支付4次。
3-5乙方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甲方开通服务器。
3-6合同期满,服务器的所有权归甲方拥有。如甲方未累计支付满4次,则无权得到服务器产权。
第四条合同期限
4-1本合同自文尾指定日期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壹拾贰个月,即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合同到期时,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请甲方提前15个工作日和乙方商讨服务器托管事宜。
4-2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
4-3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五条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5-1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终止,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5-1-1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破产。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1-2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5-1-3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5-1-4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5-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但甲方已交纳的费用不得要求返还。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3本合同到期后,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双方认同本合同执行终止。乙方届时将关闭服务器。
5-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拖延付款超过3个工作日,乙方可以关闭服务器。
5-5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责任限制
6-1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中断,甲方均认同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甲方亦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
6-2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6-3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6-4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款项总额。
第七条争议解决
7-1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7-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8-2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第九条合同的解释、法律适用、生效条件及其他
9-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电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9-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