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代表人: (签字) 职称:
单位员工聘用合同怎么签 单位聘用协议九
受聘人员(乙方):
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乙方在受聘期间应当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相应岗位职责履行义务。
第二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三条乙方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的,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条乙方必须要完成甲方每学期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甲方应保证在每月15号前,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报酬,工资情况由甲乙双方约定(月工资元)。未及时对付报酬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要5%利息。
第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进行经济处罚,甚至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校车行驶出校门期间,必须打开喇叭,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未按规定操作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司机承担;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乙方在工作期间向甲方请假必须经校长同意,且扣罚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两天工资,连续旷工超过一周时,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将扣罚当月工资作为处罚。
(三)由于乙方大意、放任、或者严重失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乙方负责处理事故发生费用,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乙方只能在接送学生时使用校车,不得随意更改路线,或者改变车辆使用意图,如有其他用途使用的,必须请示校长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的,每次扣发司机50元。
(五)乙方每天在出车前、或者收车以后必须要先检查车况、如发现什么问题要及时报告校长进行修理。如果不及时报告出现不安全事故,处罚司机100元。校车保养、修理由校方负责。
(六)乙方每天要保持校车车内、车外的干净、整洁。基本保证每天下午收车后打扫一次,每周擦洗车内外卫生两次。
(七)乙方每天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岗,按时出车,按时收车,出现一次延误时间的扣发当天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发工资50元。
第七条本合同期限为一学期(20x年月日---20x年月日),每学期结束时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聘用合同。乙方如果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月前向校长提出,等待校长招聘到新司机后方可解除,否则扣罚乙方当月工资。
第八条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乙方执一份,一份学校留存。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单位员工聘用合同怎么签 单位聘用协议篇十
甲方(聘用方):
乙方(被聘方):身份证号码:
因甲方工程业务需要,决定聘用乙方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经双方真诚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聘用岗位:项目经理(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根据甲方工程开工需要确定,甲方保证所有工程项目均为甲方承建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甲方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告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甲方应对该工程配备专门的现场执行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的安全、技术、协调等等事宜。
二、聘用期限:该岗位聘用期限为 担任项目负责人 起至 任职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如甲方前一个工程项目竣工,需要在下一个工程项目中继续聘用乙方担任该岗位的,该聘用协议继续履行,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续签协议。
三、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形式为 不固定,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需要乙方出场时,应提前1—2天提前告知乙方,乙方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四、聘期报酬:甲方在聘用乙方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期间,按每月3500元(大写:叁仟伍佰元整)人民币另行支付给乙方聘用工资,直至该岗位聘期结束。
五、支付方式:乙方 每月25日左右 以银行转帐方式付给乙方。
六、其它约定:
1、甲方在聘用乙方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期间,需乙方出场的,由甲方承担出场的差旅费及住宿费,其它费用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2、该岗位聘期结束后,如不再聘任乙方担任项目经理,则从次月起,甲方则按照双方签订的《一级建造师聘用协议》约定报酬支付给乙方聘用工资。
七、甲方权利与义务
1、该岗位聘用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资格证书申报公司的企业资质及年检;有权使用乙方相关证件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用于承担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办理。
2、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办理《一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配套证件的续期注册、变更注册、年检、继续教育等相关手续,甲方承担乙方的学习费用、差旅费及住宿费用等。
3、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
4、甲方应根据协议要求,按时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资。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提供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等资料真实有效,故意隐瞒或变相隐瞒,导致资证和印章不能使用或无效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执业印章等配合甲方工程招投标、承担的工程项目报建及建设施工过程中各类手续办理。
3、乙方在聘期内应积极配合甲方项目经理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考取和继续教育工作。若已经注册到其他单位,甲方需要时,乙方应当自行负责证书的调动或注销手续并给甲方使用。
八、证书及印章的保管
乙方同意将《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信息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由甲方管理。《执业印章》可以由乙方自行保管,但甲方需使用时乙方应作相应的配合。
九、解聘
1、在岗位聘期内,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如果甲乙双方在聘期内需要变更本协议的,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另行协商。
2、有下列情况,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2)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或者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有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1)乙方不配合甲方办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相关手续及不配合相关工作开展;(2)乙方有其它违约行为或者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如甲方不再聘任乙方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岗位,则本协议失效。双方的聘用及解聘按《一级建造师聘用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十、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人民币。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宜宾县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银行帐号: 银行卡号:
电 话: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员工聘用合同怎么签 单位聘用协议篇十一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按照合同条款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乙方的工作岗位为幼儿教师。
第二条工作内容包括:幼儿保育及教育,教师责任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如有)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自主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自主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和内容。
(二)获得乙方提供的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三)根据幼儿园制度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四)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按照合同约定安排乙方工作,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
(二)提供相应的职业培训;
(三)提供乙方安全的工作环境;
(四)保障乙方享受到合同约定的福利和其它权利。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幼儿园的各项福利待遇以及合同期内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寒暑假期间的薪水组成是基本工资加园龄工资。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有权获得相应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有权获得幼儿园集体性的福利;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
(二)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尊重自己,尊重同事,尊重学生,积极进取,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自身综合素质;
(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利益。
四、工资、社会保险、福利
第八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元/月。
第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制定的制度执行。乙方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园龄工资、绩效工资、安全奖、出勤奖等各种奖金,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月。
第十条乙方享受合同期内的带薪寒、暑假期。但假期工资只包括基本工资和园龄工资。
第十一条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中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乙方要自行办理社会保险的,甲方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现金支付给乙方。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乙方负完全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合同期满一年后,子女(一个以内)在本园就读的,按园龄享受20%的教育费(伙食费除外)减免。园龄每增加一年减免幅度增加10%,减免50%。
第十三条女教师产假90天,在幼儿园参加社会保险的,产假期间工资社会保险支付,未在幼儿园参保的,假期工资自行负责。男教师享受7天的带薪(基本工资+园龄工资)陪产假。
第十四条享受幼儿园的集体旅游,节庆等福利;享受幼儿园工作时间的免费工作餐。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除因疾病确实无法继续从事工作外,学期中间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甲方有权视为旷工,根据幼儿园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乙方坚持申请提前解除合同的,申请至少提前5个月书面提出。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申请。甲方如同意,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培训费用,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
第十七条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机构撤销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期内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书面提醒后仍未支付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或未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因此导致甲方社会信誉受损或无法正常进行教学、保育的,甲方为挽回声誉及保证乙方违约离职后采取的一切保证教学的开支由乙方承担。甲方还可以将情况向市教育局报备。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乙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导致被辞退,无权要求经济补偿。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