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因客户原因(如没有能力继续支付房款等)造成退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按规定收取客户违约金或不退定金,此违约金或不退的定金,甲、乙双方各享有50%,乙方不再提取该笔买卖合同之销售代理佣金。
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销售政策乱承诺等)造成退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则乙方应退还该合同已提取代理佣金:如因退房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乙方向甲方支付该笔《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收到房款的2%的违约金。
如因第三方原因(如国家相关政策、银行贷款审批等因素)造成退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则乙方不再提取退房的销售代理佣金,但涉及退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销售成果应视为乙方的销售业绩。
关于涉及购房优惠的佣金处理
甲方如给予了购房户销售政策之外的优惠,其有关该合同的销售代理佣金扔按合同销售价格计提。
关于溢价销售奖励
甲乙双方在提交营销策划报告之时共同确定项目销售底价(该底价根据户型、楼层等因素具体确定)。对通过乙方合理的策划和运营,打造出该项目良好的商业前景及氛围,导致该项目住宅(商铺)售价升值,超出双方确定的住宅(商铺)销售底价部分,乙方则提取超额部分的 %作为销售奖励。此笔费用按每套范围分别计提,与销售佣金同步进行结算,并于结算日五日内支付。
乙方在对甲方物业进行溢价销售时,不能超过当期价格的最高限价,该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状况予以调整。
乙方销售低于底价的房屋,如经甲方同意降价,则按底价结算佣金;如未经甲方同意降价,则乙方承担甲方降价损失的 %。
关于销售进度
根据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暂定三个主要考核节点,甲方有权根据双方确定的销售进度计划对乙方销售业绩进行月度监督。
第一个节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 %的任务(总销售面积按可售部分面积计算);
第二个节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 %的任务(总销售面积按可售部分面积计算);
第三个节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 %的任务(总销售面积按可售部分面积计算)。
销售进度考核中,遇到春节则销售期限顺延一个月;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销售工作不能正常进行,销售期限也相应顺延。
关于代理佣金的确认及结算
销售代理佣金每月计提一次。每月理佣金和溢价销售奖励,节假日顺延。其中当月销售代理佣金的计提标准按已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总房款的 %提取;溢价销售奖励全额结算。
如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全部事项时(即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任务量、销售均价均按时完成),剩余 %的代理佣金在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节点考核后,甲方按款约定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乙方。
乙方每月号前将上月的“代理佣金结算确认书”交付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代理佣金结算确认书”的2个工作日内在“代理佣金结算确认书”上签署意见并交付乙方,并于签署意见后3日内与乙方结算相应的代理佣金和溢价销售奖励。如甲方在收到“代理佣金结算确认书”的2个工作日后没有在“代理佣金结算确认书”上签署意见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形式的书面意见回复乙方,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佣金结算确认书”。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乙方相关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提出要求。
有权随时了解乙方开展工作的状况和进度,提出要求。
对违反协议或对乙方单方有利的事项,有权拒绝执行。
可对协议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供双方协商以完善双方的合作。
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合法的该宗土地使用权属文件及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证明其真实性的甲方公章)。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根据办理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各项合法手续及文件(复印件加盖证明其真实性的甲方公章),并为有关手续或文件的办理,以及对该项目开发过程和进度的影响负完全责任。
注: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合法有效。若业主的物业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因开发手续产权问题等原因出现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
乙方提出的有关营销方案及其他需要甲方确认或回复的书面材料,甲方收到后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回复。除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以外,其回复时限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如超出3个工作日而未回复,视为甲方同意。
负责在该项目正式开盘以前,办妥本项目销售所必需的相关批准文件和手续,并落实为客户办理相关的银行按揭购房事宜及商品房备案手续。
按双方已确定的营销方案高效率地组织工程实施,保证进度、保证工期,保证该项目按国家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期限按时交房,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符合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的质量标准(该质量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保证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购房者办理房屋产权证,以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信誉及利益。
房地产项目代理商合同范本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丘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号,土地证号第号,房屋来源。房屋售价: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产权转移、房屋交付事项。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甲方向乙方代垫买方应付的佣金和代办费共待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后,将上述佣金和代办费返还甲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乙方未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甲方有权收回佣金和代办费。
乙方权利和义务:
1、认真履行甲方的委托事项,亲自完成甲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3、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4、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5、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6、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后,及时返还甲方的代垫佣金和代办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他过失影响甲方出售房屋的。
5、完成委托事项后,没有及时将甲方代垫的佣金和代办费返回的。
双方协商,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盒配合,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