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租房合同标准版本一
乙方:
根据北京市、学校有关安全的规定及要求,现就教师公寓有关安全问题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公寓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反规定一经查出严肃处理。处以经济处罚____-____元,严重者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乙方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2.楼道不准堆放杂物及做饭,垃圾不准堆放在家门口楼道上,必须装入垃圾袋投入楼外设置的垃圾箱内。
3.公寓房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查出房产科即收回公寓房另行安排。
4.房间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5.房间内的暖气、水、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到房产科或后勤物业公司修缮中心报修。
6.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简单装修的需报房产科批准,未经批准私自装修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单位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月日
个人租房合同标准版本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________、间数________、建筑面积____、房屋质量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大写)________元。承租人在_____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________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________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________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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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章):│承租人(章):│鉴(公)证意见:┃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账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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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租房合同标准版本三
出租方(甲方)姓名:承租方(乙方)姓名:
住址单位:住址单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一、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成都市高新西区天骄路388号顺江三期3栋1单元812号。面积46平米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期限自年日至年月日止,租用期个月。
二、乙方须一次性交纳押金元。(人民币大写:仟佰拾元整),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须将押金如数退还。
三、租金每月元,乙方第一次付个月租金合计人民币元,
租期满不续租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预期不交乙方应主动搬出,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或通过诉讼解决。
四、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它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居住。
五、室内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光纤费、宽带、物业管理费、治安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内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卖、改变房屋结构,如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水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收回住房的权利。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用气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用燃气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七、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同时,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逐年捉增,提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
八、乙方在承租期间已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甲方有权打开房门收回此房,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九、该房屋室内家具、家电情况:
十、水表度数(底数)电表度数(底数)天然气(底数)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租房合同标准版本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使用安全。房屋及所属设施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续租赁,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