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9日,清华大学“宪政与公民权利研究中心”组织举办了讨论中日合资的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唐小东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被日方老板解职的有关法律问题的会议。出席会议的大多数律师对这一事件表现出极大的热情。
2003年12月25日,19名律师联合署名,向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递交了《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立法建议书》,建议制定一部《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条例》。这次行动的主要发起人和组织者是成都合泰律师事务所的何佳林律师。
3.公民个人向国家机关提出建议。孙志刚事件之后,2003年5月14日,三名法学博士;俞江、腾彪、许志永以公民建议书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建议书认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有关规定,实际上赋予行政部门具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不符合我国《宪法》与《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应该予以改变或撤销,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2003年5月23日,五位法学与经济学者贺卫方、盛洪、沈岿、萧瀚、何海波同样以中国公民的名义,再次联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孙志刚案及收容遣送制度实施状况提请启动特别调查程序,目的是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查。
乙肝歧视案件发生之后,2003年11月20日,一份由1611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签名的“要求对全国31省区市公务员录用限制乙肝携带者规定进行违宪审查和加强乙肝携带者立法保护的建议书”,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务院法制办。建议要求全国人大要求国务院修改《公务员暂行条例》,统一全国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并删去将携带乙肝病毒判为不合格的规定;全国人大成立专门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国歧视、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就学、就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执法检查,给予纠正;在入学、招聘时禁止进行乙肝两对半检查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只检查肝功能,保护公民隐私。
(三)学者活动
学者主要通过学术研讨、举办学术讲座、参与国家法律、法规的立法论证、开通各种学术网站等形式,参与基本权利保障活动的开展。
1.基本权利保障的学术研讨。2003年,一些大学和学术团体组织了有关基本权利的学术研讨会,集中对基本权利保障开展讨论。2003年3月15日,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与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了“教育权的法律保护”学术研讨会。会议集中对公民受教育权的宪法地位、宪法属性、宪法效力,部门法上的受教育权保障等问题进行了研讨。2003年6月30日,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组织了“孙志刚事件讨论会”。会议就基本权利及如何启动违宪审查机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等问题进行了研讨。2003年11月17日至18日,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在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举办年会,年会的议题之一是“宪法与公民基本权利保护”。2003年12月19日,清华大学“宪政与公民权利研究中心”组织举办了有关外资企业雇工权利的研讨会。2003年12 月27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与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公安执法与人权保障”,集中对公安执法过程中所涉及的人权保障问题进行了讨论。
2.参与立法论证。2003年6月,五位法学家姜明安、应松年、袁曙虹、韩大元、马怀德接受国务院法制办邀请,就国务院制定的代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开展论证。五位学者从不同角度就《办法》的内容与实践,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提出了建议。
3.普及基本权利知识。2003年,学者们配合“四五”普法宣传、12·4法制宣传日、及媒体开办的法制类节目与频道的邀请,开展与基本权利有关的讲学活动。SARS 蔓延之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胡锦光教授在中央电视台第10频道——“百家讲坛”栏目,做“公民宪法权利的救济”的学术演讲;2003年11月21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全国公安局长培训班”上做了题为“公安执法与公民权利的宪法保护”;11月29日,应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北京市司法局之邀,韩大元教授在国家图书馆以“宪法在我身边”为题,向首都市民宣讲宪法,其中多数内容是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权利保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