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新时期我国审计研究的战略性思路(2)
2025-04-29
审计法规是一个多层次、多方面的法规体系,要建立完善、高效、科学的审计法规体系,必须对现行审计法规作必要的修正。具体可考虑如下方面:明确审计法所包含的审计种类及对审计规范的指导作用,真正发挥审计法作为审计“母法”的地位和作用;改变现行审计法过分强调国家审计的做法,将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提高到应有的地位;明确审计法与注册会计师法以及独立审计准则之间的关系,建立起法律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并行的审计法规体系;统一审计法规体系之间的口径,使审计工作者依法审计时有明确的法规依据。
(二)关于审计分支关系的界定
在确定国家审计主体地位的前提下缩小其审计范围。其原因主要有:中国目前各类法规中所指的审计主要是国家审计,而国家审计范围的缩小是一种世界趋势。中国政府审计应缩小到什么程度目前还很难准确界定,笔者以为有必要由政府部门对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的范围作出明确规范,对国家资本占控制权的企业可由国家审计,其他企业可由社会审计。
将社会审计界定为除国家审计之外的另一审计主体。其理由主要有:社会审计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是为保证商品经济关系中经济责任的严格履行而产生的;社会审计制度规范,主要包括资格考试、注册登记、行业管理、职业教育、职业道德等方面,这些通过考试的人员执业质量较高,进一步保证了社会审计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社会审计将成为企业审计的中坚。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中国企业审计的运作模式将向社会化与市场化转化,现行的国家审计为主体的一元模式将向以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为主体的二元化模式转化。
关注内部审计的体制与重点。现阶段国有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就要求企业内部要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而具体到企业内部审计中,企业要形成内部监事审计和内部审计机构两部分组成的审计体制。这种体制既是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又有利于使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对于内部审计重点的转移问题,笔者以为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内部审计方法,包括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在思想方法上要将内部审计寓监督于服务中,使内部审计经过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提供借鉴资料,而在工作方法上要抓住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即效益审计开展工作;内部审计的作用,包括保护企业声誉、权益、资产等,帮助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等;合理选择内部审计项目的原则即成本效益原则,应以尽可能少的耗费取得尽可能多的效益,同时必须考虑到内部审计成本一次性发生而内部审计效益多次实现,内部审计成本易于确认,但内部审计效益难于估量及内部审计的边际效应呈递减的规律等因素。
理顺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关系。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是三种不同性质的审计,三者之间具有互补性,缺一不可、各司其职,构成完整的审计监督体系;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者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绝对的领导与服从关系;国家审计主要是满足宏观调控的需要,内部审计主要为企业控制、决策服务,社会审计主要为投资人、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供客观公正的信息;国家审计对其他审计的指导作用表现为业务指导的关系。
(三)对审计理论逻辑起点的研究
关于审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这一问题,国内外学者众说纷纭。最初就有莫茨和夏拉夫两位学者以哲学基础为基点提出了审计理论研究的起点,1977年安德森以审计目标为基点提出了审计理论研究的起点,20世纪80年代汤姆。李以审计本质和目标为基点提出了审计理论研究的起点。笔者以为,审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应是审计本质。其原因在于:
审计本质是审计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政府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表明审计理论研究首先要回答审计是什么的问题,即审计的本质问题,它的内涵和外延有多大。可见,对审计本质的认识,是对审计的根本认识,它应当成为审计理论研究逻辑起点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