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鄂渝黔交界地区边缘经济形成原因、特征及对策(3)

2025-04-30


  2.制定政策法规,创造协同发展的环境。湘鄂黔渝交界地区区域经济合作行为能否发生,经济能否实现协同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区域内的社会经济环境,包括硬环境和软环境,尤以软环境的改善最为重要。如果政府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省(区、市、县)境内资源不得与境外单位共同开发,境外商品不得流入境内,实行地方封锁,那么,湘鄂黔渝交界地区经济就无法得到协同发展。因此,政府必须制定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行为规则,这些规则包括具体的管束利益主体、区域行为的企业间契约、政府规定、条例、文件等。 
  3.共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公路、铁路、机场、港口、航道、邮电通信、信息网络、能源、金融电子化等基础设施,是商品流、人才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能源流等所不可或缺的物质载体或媒介。可以想像,如果没有这些基础设施,资源将无法流动。相反,这些市场基础设施的完善,无疑会加速资源的流动,提高市场配置效率,使湘鄂黔渝交界地区经济运行费用相对降低。因此,提高区域性基础设施水平是促进湘鄂黔渝交界地区经济综合开发与协同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当前湘鄂黔渝交界地区经济协同发展的战略重点。各相关地区之间应加强联合,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4.大力推动企业跨地区整合。在湘鄂黔渝交界地区经济协同发展中,企业按照自主、自愿原则开展的合作,不应仅仅是一般的项目合作,各地政府应大力推动企业间以产权为纽带的兼并、收购和联合。通过企业兼并、收购和联合形成的大型企业集团,可以把生产、流通、科研、金融联结起来,把大量中小企业以产权或协作方式联合在周围。如果众多的企业不是隶属于大企业集团而分散于区域内不同地区的行政部门时,往往因为行政利益的影响而无法尽快重组,但当众多的企业成为集团内部的子公司后,集团就能够对所隶属的众多企业进行有效的资产重组。这既可提高市场的组织程度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突破因省区交界地域受行政区划影响而形成的条块分割,及其给资金、资源在湘鄂黔渝交界地区统一市场中的流动所造成的行政性壁垒。 
  5.加强区域整体招商引资能力,扩大区内经贸交流。湘鄂黔渝交界地区的各级政府应积极鼓励和倡导区域内企业参加各地商品交易会,利用各种机会了解国际市场信息,把握国际标准和市场需求,争取以湘鄂黔渝交界地区整体名义联合举办各种形式的贸易促进会和展销会,以宣传和推销区域内的工农业产品。统一布局区内的专业市场,逐步完善交通网络和城镇体系相匹配的现代物流设施和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跨地区的商会、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为跨地区经贸活动的开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6.共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对涉及人类生存环境的天然资源开发性的保护合作,往往不是在企业之间进行,而是政府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之间的合作。事实上,一些生态环境工程由于它的复杂性和动态性,绝非一个狭小地理区域可以搞好的。因此,湘鄂黔渝交界地区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搞好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 
  参考文献:
  [1]王国发:区域经济学[M].贵州人民出版社,2005.8 
  [2]冯旭芳:农村市场化理论与方法[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12 
  [3]周天勇:发展经济学[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5 [4]向熙勤:中国湘卾渝黔边区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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