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混合估价法。这种方法是上述两种方法的结合运用,即在承接方引进无形资产时,先有一次性偿付,再在经营年度内,按法定或双方商定的“基数”和比例逐年提成和偿付。
上述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应按照有关的计价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灵活使用。如有必要还应考虑“时间价值”因素。
3 、混合估价法。这种方法是上述两种方法的结合运用,即在承接方引进无形资产时,先有一次性偿付,再在经营年度内,按法定或双方商定的“基数”和比例逐年提成和偿付。
上述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应按照有关的计价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灵活使用。如有必要还应考虑“时间价值”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