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经费预算管理与拨款方式研究(2)
2025-04-28
4建议
(1)完善预算编制程序,逐步实现标准周期预算。建议在整个预算年度里把预算管理分解为四个阶段:①预算预测(1月):对下一年度所需经费进行宏观预测,使经费需求建立在有效基础之上。②预算评议(2、3月);对上一年度教育事业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了解经费支出类型、结构,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向各个基层单位下达本年预算指标。③预算管理(1月至12月):跟踪整个预算执行过程的财务控制和监控,减少学校将定额公用经费用于专项开支、预算执行挤占混用、会计核算乱列支的状况。④预算编制(7至12月):按照“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程序,由财政部门汇总全区基层预算单位的各类教育经费预算,每年实行“零基预算”。
(2)编制部门预算时实行基本支出预算与专项支出预算相结合、日常拨付教育经费时实行公式拨款与专项拨款相结合。基本支出包含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支出三个部分。在对基本支出进行预算时,要按照“人员支出按标准、补助支出按规定、公用支出按定额”的原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①在确定每一所学校的人员支出和补助支出时,要从人数和标准两个方面进行审核,财政局需要在本局各次调研所获取的资料基础上结合区人事局及教体局人事科掌握的最新数据确定教育系统内教师数量、在职离退休人数、担任职务,哪些教师属于财政供养范围的、哪些需由学校自己负担的,对于全区歇岗待调人员、长休人员及退养(退二线)人员应分别采取何种工资发放政策以及应如何管理、安排甚至分流这部分教师,建议由人事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制定标准,财政部门遵照执行,也为将来实现教师工资统发奠定基础、做好准备工作。②对于公用支出,不能简单地用年生均公用经费定额乘以学校年平均学生数得出学校年公用经费总预算数。因为从实际情况来看,按照上述方法测算的经费数根本不能满足学校维持日常教学活动的需要,主要指办公费(正常教学用品、教师办公用品、印刷费、书报杂志费等)和业务费(教师培训费、差旅费、维修费等)。建议对各学校拨付公用经费时按照公式拨款:
专项支出可分为学校基本建设及维修支出、设备采购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对于学校上报的项目可由教体局和财政局共同审核,项目资金可由教体局统一调度、统一拨付、统一管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完工进度等因素予以拨付。财政部门每年只需根据财政收入情况下达全区教育系统项目总支出预算数并定期对项目资金进行抽查审核。
(3)制定教育相关经费管理办法。目前,市北区已制定出《市北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定额管理办法》,该办法规范了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也为教育基层单位编制部门预算提供了科学细化的政策依据,提高了财政对一般预算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但是,教育经费投入除了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列支外,每年还有几千万的专项资金——城市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费。该部分资金作为教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改善中小学设施和办学条件。此外,还需制定《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将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预算与基本支出预算严格区分开来,明确在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核、批复、拨付、监督等流程中作为主管部门的财政局及基层部门的预算单位各自的职责和义务。防止专项经费挤占混用、会计核算科目乱列乱支、乱冲乱转等现象。
(4)加强对教育基层单位的基础信息收集管理工作。要准确掌握学校的机构、编制、教师、学生、设备、房产等情况。做到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每年定期深入基层搜集数据信息图片等资料,分别建立人员情况、教师工资情况、学生情况及设备房产数据库等,保证部门预算真实公平合理。
(5)完善专项支出预算的管理方式。按照“事前申报、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的原则,每年年底先由学校按类别上报下年项目预算,然后财政部门将汇总资料与教育局共同审核决定,并负责向区长办公会议汇报。对每年全区决定在教育系统要办的大事、实事,财政部门会优先安排或预留资金,确保重点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同时,还要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的试点工作,真正实现“资金申报有依据、资金审核有程序、资金使用有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