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5)
2025-05-07
以上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营造了“关注安全、理解安全、支持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消除了一大批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截至6月底,全市累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44起,死亡36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40起、上升了27.78 %,死亡人数减少24人,下降了40%,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安全生产的阶段性成效,但事实求是地讲,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县(区)、部门和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的不牢,对专项整治和“三项行动”不重视,不积极、不主动,仅仅停留在一般性工作的安排部署上,还没有上升到应有位置和高度;有的行动迟缓,方案照抄;有的敷衍了事,被动应付;有的心存侥幸,得过且过;县区、部门和企业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的情况比较明显。
二是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虽然近年来安全监管力量有所增强,但面对今年繁重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不强的问题较为突出,致使许多工作任务无法落实到位,达到“无一遗漏”排查和“三个不论”整治的工作目标还存在较大难度,已经成为制约专项整治和“三项行动”纵深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是安全执法检查不严格。在督查检查过程中,面对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有的执法人员执法力度不强,失之以软、失之以宽,存在随意执法、人情执法和“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情况,特别是在正确应用执法程序、使用执法文书、行使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重视、走过场、打折扣,甚至敷衍了事、欺上瞒下的单位和个人,要视同事故进行约谈和事前问责。要加大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要每月考核评比,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一律责令进行“补课”,“补课”后仍不不合格的,要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二是要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严格开展执法行动,采取联动执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集中执法、重点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或查处执法行动方案中所列的20类非法违法行为。三是要以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开展治理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要把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全面检查、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分类整治,规范检查、依法查处”的方式,重点治理“十个方面”的问题:煤矿要重点治理“一通三防”和雨季“三防”等方面的问题;非煤矿山要重点治理井采矿机械通风、露天矿边坡、挡墙等方面的问题;危险化学品要重点治理内外部安全距离和重要设备设施自动联锁、防雷设施等方面的问题;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重点治理销售、运输、使用和高温季节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道路交通要重点治理病患桥梁、黑点路段等方面的问题;建筑施工要重点治理基坑、挡墙、护坡、模板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别是挡墙、护坡)等方面的问题;学校要重点治理危险校舍等方面的问题;水利要重点治理病险水库、排洪泄洪等方面的问题;电力要重点治理变压器、电线线路等方面的问题;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治理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标志等方面的问题。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