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震后再生育全程服务。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免费向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提供优质再生育全程技术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再生育愿望,最大程度地减少特大地震对其造成的身心伤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以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是做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按照“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作为“关注民生、富民惠民”的抓手,积极引进帮扶项目,拓展帮扶形式,壮大帮扶规模,强化帮扶实效。从计划生育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强基地建设,落实面向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优待政策,加强生产、生活和生育服务,使计划生育家庭充分享受社会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三是做好救助贫困母亲行动。针对在“5.12”特大地震、“5.18”余震,“9.24”特大洪灾原因造成的贫困母亲,为她们提供项目资金援助和种养殖业务技术专业指导,定期上门服务,及时排忧解难,通过与农业、畜牧等相关部门联系,让她们能及时参加各种农业知识培训班,掌握新的、科学的种养殖技术,再利用每年的生殖健康普查服务上门时机为其免费检查和治疗各种妇科疾病,保证她们有健康的身体参加致富劳动。
四是做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工作。建立和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有利于缓解独身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精神上获得慰藉,生活上得到帮助;以便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向依法管理和利益导向转变,更好地体现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的政策理念,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率先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