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经费投入,为政协工作提供物质保证
县委、县政府从解决经费入手,为政协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一是把政协的经常性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还针对政协机关办公条件简陋的情况,县财政拨出30万元为县政协购置两部工作用车、添置了现代办公设备,同时安排专委会专项经费,从财力方面加大对政协工作的支持力度。二是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的燃油费、业务费、接待费、学习培训费与党政、人大班子成员的费用一样,均由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同等对待。三是优先保障政协的非定额预算,支持政协开展各项活动。去年共安排非定额预算27万元,有力保证了县政协开展考察、调研、慰问、文史编纂等工作。近年来,县财政拨付政协各项经费逐年增加,年增长达15%,满足新时期政协工作的需求,为政协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证。
《意见》实施以来,县委切实加强对政协的领导,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协机关干部选拔交流力度不大等,今后我们将努力为政协工作创造条件,使人民政协的整体功能和特有优势得到了充分发挥,有效地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