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划为龙头,着力增强新农村建设的科学性。建设新农村,内涵丰富,任务艰巨,需要做长期的、细致的工作,必须“长远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分类推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长远规划、分步实施”,就是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五句话的要求和全旗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乡镇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分步骤、分阶段实施,积小成为大成;“先易后难、分类推进”,就是把经济基础好、交通条件便利、群众积极性高、工作难度不大的村作为试点,优先实施,以点带面,不搞全面开花;“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就是要尊重群众意愿,尊重村庄实际,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突出民风民俗和田园风光特色,不搞“多村一面”,不搞盲目攀比,不搞一刀切,方便农民的生产生活,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五、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机制为保障,着力完善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结合我们##镇的实际,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二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作,涉及各个领域,需要多部门、多层次、多环节的紧密配合。要建立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做到新农村建设开展到哪里,部门的责任就落实到哪里,形成集中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三要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将财政扶贫、以工代赈、能源交通、农田水利等新农村建设适度集中投放、资金捆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改变直接补贴的办法,采取“以物代款”、“以奖代补”等形式,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鼓励农民投资投劳参与新农村的各项建设,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对新型住宅区、养殖小区、集中供水设施的建设管理,可以按市场化办法运作,充分调动镇、村、农民和民营资本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引导、农民投劳、民营资本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四要积极探索村民自主建设机制。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实施主体、受益主体和创造主体。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原则,以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为载体,通过村民推举党员、干部、农村能人中有声望、有公心的人组成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政府指导理事会制定章程、建立制度、规范运作,支持理事会自主管理、民主决策,负责处理新农村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做到建设资金由理事会筹集、管理,建设合同由理事会签定,工程进度由理事会督促,建设质量由理事会监管,维护好农民的自我管理权、规划参与权、整治决策权和经费知情权,保护好、调动好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