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精神文明、民主法制建设和党建工作,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提供保障
20年来,上街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小城镇建设与基层政权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加强精神文明、民主法制建设和党的建设,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提供切实保障。
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以“弘扬民族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主题,以广泛吸引群众参与为着力点,“点、线、面”相结合,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村)、十星级文明户、“六个一”工程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004年末,全镇有省级“文明村”1个,省级“先进村”1个,省级“文明学校”1个,州级“文明村”1个,州级“基本达标小康村”1个,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13个,“十星级文明户”示范村3个,“示范性党支部”2个,“示范性团总支”1个,“示范性文明学校”1个。2000年,上街镇在大理州创建文明小城镇竞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2004年初,被县委、县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小城镇”。
民主法制建设方面,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办理镇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使人大代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得到较好发挥。积极推进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政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村民的“四权”得到全面落实,村民自治的民主化、法治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普法工作,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大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保障工作经费投入。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在党建工作中,先后扎实开展了“社教”、“村建”、“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云岭先锋”工程等活动,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巩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2004年末,全镇共设14个党支部,50个党小组,有党员662名。1990年,镇党委被州委授予“先进党委”称号;2000年,镇党委先后被州、县党委授予“六个好”乡镇党委;2001年,镇党委被州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03~2004年,镇党委被县委授予“先进党委”称号。
回顾过去,成就辉煌。展望未来,任重道远。上街是一片充满希望的热土。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光辉指引下,团结和带领全镇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把上街镇建设得更加繁荣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