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法制建设,强化非税收入监管。加快非税收入法律体系建设步伐,实现非税收入依法立项、依法征收、依法使用和依管理,明确各种收费基金的征收标准、程序及管理办法,并以法律程序约束财政分配,达到严肃财经纪律的目的;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政务公开、收费公示、稽查、举报、违规处罚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定期将非税收入的征、管、用情况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同时要加大非税收入管理稽查和执罚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联动,加大非税收入的检查监督力度,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对非税收入征管中的各种违纪行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