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统工作总结-维护稳定 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党领导政法工作的重要责任。1980年9月,为加强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中共漾濞县委政法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主要领导为组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1981年9月至1989年4月县委政法小组改称政法委员会。1989年5月,撤销政法委员会,恢复政法领导小组,1990年5月撤销政法领导小组,恢复政法委员会至今,由县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并配有一位专职副书记。政法委员会成员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的主要领导组成,内设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20年来,县委政法委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从严治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开展政策、法律理论研究,适应新形势,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组织党内联合办公,妥善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协助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的长期稳定,为彝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经常对政法干部、干警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的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的宗旨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
坚定了广大政法干警的政治思想信念、强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大力宣传和表彰对工作负责、埋
头苦干、任劳任怨,不计名利得失,无私奉献的典型,激励广大干警为人民再立新功。
(二)推进领导班子建设。政法领导班子从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的高度和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大
局出发,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团结和带领整个政法队伍,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三)严格训练,严格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大练兵”活动,在政法系统中开展坚定的政治思想
教育、扎实的工作作风建设和过硬的业务技能大比拼,提高了全体干警的综合素质和战斗能力,养成良
好的警容警风。同时,严格要求每位干警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拒腐防变,
勤政为民,依靠人民的思想。
(四)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近几年来,公安部门推出阳光作业,实行接待群众首问责任制度,建
立局长、政委接待日,所长接待日制度,坚持24小时接待群众报警制度。树立“人要精神,物要整洁,
态度和气,办事公道”的人民警察新形象。检察院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与“公
正执法树形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教育活动相辅相成,真正取得实效。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
民宗旨,积极开通涉农案件、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案件的“绿色通道”,在严格坚持诉讼法规定立案标准
的同时,适当放宽立案条件,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司法局积极开展“规范公证服务,维护公平
竞争”及在公证、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不断强化内部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
(五)进行了执法、执纪大检查。通过检查,政法干警执法执纪总的是好的,坚持了“有法可依,有法
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没有出现冤假错案。
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的长期稳定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综合治理基本原则,坚持长期“严打”方针,稳、准、狠地打击各种严重犯
罪活动,充分发挥“打、防、建”的综合效能,层层签定责任状,确定负责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