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1、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市政府在常务会上明确要求,各县区行政一把手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抓好本辖区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市、县区均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领导小组。市政府责成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配合,抽调人员组成“广元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沟通信息,组织宣传,处理投诉,建立制度。四部门联合发文转发了专项检查通知,制定了检查方案,明确了我市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行业、主要内容、方法步骤、时间要求。在市县区的共同努力下,专项检查顺利开展。
2、强化宣传,舆论引导。为在全社会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争取广大农民工和企业的支持配合,我们以劳动保障政策为重点,通过各种途经加大了宣传力度。一是在街头设立宣传点,现场受理农民工咨询,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全市共设立宣传点15个,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等宣传资料4.7万份。二是召开座谈会,宣讲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规定,交流了经验。自查阶段,针对我市地震灾后重点工程多、涉及施工企业多(大多是外地施工企业)、工程跨县区等特点,我们召集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重点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经济开发区、市重点项目(广巴高速、广南高速、广陕高速、广甘高速)负责人以及市属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60多人进行座谈,请广巴高速指挥部、广元宏利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交流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经验,既宣传了政策,又促进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三是在现场检查期间,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农民工进行现场宣传,并在全市重点工程推行四川广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广南路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实施保证金及监控办法(试行)》。四是安排广元日报社、广元电视台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制作专题宣传节目。这些措施,引起了社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广泛关注,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
3、认真自查,强力执法。自12月16日以来,按照专项检查的要求,我们把自查存在的问题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企业、餐饮、宾馆、生产加工等单位作为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列出检查单位名单,制定日程安排表,由市劳动保障局分管劳动保障监察的副局长带队,四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用人单位开展了现场检查。全市有41名执法人员参加了检查,共对138户用人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涉及职工11437人,其中农民工6453人,查处存在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57户,发出整改决定书57份,督促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35.7万元,对1户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制作专题片进行公开曝光。检查期间,我们先向施工工地农民工了解工资支付情况,再查看企业相关资料。对暂时不能提供资料的,现场要求限期提供;对没有规范工资表的,现场要求企业整改。
4、完善规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我们认真总结过去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经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着力构建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广元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市劳动保障局制定了《广元市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和《广元市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劳动保障局与市建设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的通知》、《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的通知》,明确要求工程完工企业必须公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工程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方可进行验收。青川县是去年地震重灾县,在今年恢复重建的关键时期,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青川县专门引进了汇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和成都市建设担保有限公司两家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公司。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措施和政策的出台,使防止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有了制度保障,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运行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