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十二五”期间,全县林业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围绕“构筑京津绿色屏障,再造张北秀美山川”和“城市面貌三年大变样”目标,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依靠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充分调动社会和群众的积极性,加快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展的林业产业体系和高新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强化行政领导和技术指导,建立和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森林覆盖率净增长量列入各乡镇目标考核责任状,年终进行考核评比。
(二)依托工程造林,强化生态建设。要积极争取国家、省重点工程,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全面协调发展。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国家重点工程,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加快建设综合防护林体系,继续着力治理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在城镇、村庄、道路、河渠两侧等人口聚集区,启动一批县级重点绿化工程,加快建设生态景观林体系,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
(三)加大扶持力度,强化产业建设。针对全县林业产业尚处弱势的情况,通过建立完善扶持政策,建立林业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突出抓好灌木加工业、林下产业、森林旅游等产业项目的发展,促进我县林业产业实现由弱到强的转变。特别是要加大对现有林下养殖、沙棘加工林业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使其发展壮大形成规模,为加快全县林业产业化进程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四)增加科技含量,强化科技推广。要强化林业科技推广意识,把落实好封山育林技术、容器育苗造林技术、抗旱节水配套技术、生态经济复合型造林模式技术、林下经济模式技术、林木害虫防治技术等推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极大地发挥林业科技推广技术在林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林业科技含量、提升造林绿化成效。
(五)狠抓机制创新,强化社会造林。一是按照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原则,在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以推进宜林“三荒”使用权的合理转作为突破口,通过拍卖、承包、租赁等形式,加快宜林“三荒”使用权的流转,促进社会造林工作的快速发展。二是落实以项目竞争招标制为重点林业管理新机制,不断完善发展社会造林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规范工程管理,推动社会造林健康、快速发展。三是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资林业建设,要对经营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民营造林大户和企业造林,在政策、技术等方面优先扶持,培树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