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充分发挥商标行政管理职能,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努力为企业争创名牌商标创造良好环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政府的商标主管机关,加强商标管理,努力为企业实施名牌战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护,是责无旁贷、义无反顾的光荣责任。工商部门要以红盾帮扶工程为契机,与企业密切合作,大力推进企业品牌战略工程。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商标法制宣传普及工作。通过与新闻界、企业界的联系,广泛开展以实施名牌战略,争创驰名商标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和企业争创意识,为我区名牌战略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要积极引导和扶持企业运用商标战略和策略,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在商标发展战略上,要避实就虚,发挥拳头产品的优势,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争创驰名商标的路子。总结2家龙头企业创立驰名商标的成功经验,下一步在全面实施名牌战略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再选择3至5个信誉高、产品市场份额大,在全国同行业中有明显优势和较高影响力的商标争创驰名商标。力争在新的一年中,我区的中国驰名商标数量上有新的突破。
(三)继续加强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过程中的商标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紧紧围绕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这一中心任务,从扶持引导,规范培育的角度,着力解决国有企业改革攻坚阶段商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企业改革、发展排忧解难。要深入企业,对企业商标使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提前介入、动态跟踪、事后补救等措施,帮助企业提高商标资产效益,避免企业在改制、重组、合并、破产过程中出现无形资产的闲置和流失。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侵权商标的违法活动,维护商标使用秩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强化对市场的监督检查,重视企业投诉,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非法印制销售商标标识的行为,都要及时立案,依照《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严加查处。对假冒侵权严重的地区和市场,要集中力量,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决遏制假冒商标的猖獗势头。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和办法,努力提高打假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加强和企业联合办案的力度,充分发挥知名商品保护网络功能,进一步加强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密切协作,充分运用商标办案协作网络和商标保护网络的优势,拓宽对我区驰名、著名商标保护的力度,促进我区名牌产品在全国各地市场的流通。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管理、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体制优势,建立健全的工商管理内部商标办案目标责任制,提高办案的质量和结案率。要密切与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的配合,对触犯刑律的,积极争取他们提前介入,快速侦破假冒违法案件。对已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通过宣传媒介,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力。
科学策划,造就名牌,大有可为,事在人为,关键在为。我们坚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民营企业一定会创出越来越多的名牌产品,为地区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