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建设的投入。乡镇卫生院建设,应适应现在农村经济的发展,适应农民医疗卫生的需求,不应该是医院每所齐头并进的建设,而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医疗卫生需求和承受能力,并顾及周边医疗卫生资源状况,分别重点地区和一般地区,确定侧重项目,配套项目,或完善其功能,或调整其功能,或侧重强化其某方面功能,以提高乡镇卫生院乃至整个农村卫生工作的功能。
1、把握“两基”方向。卫生院的功能是基本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不能把卫生院办成医院。
2、适应小城镇发展,办好中心卫生院(一个地区的医疗、防保、卫生管理的枢纽)。
3、规范化建设一般乡镇卫生院(功能相对完善,能满足本乡基本医疗需求)。
市财政应量力而行,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1至2个中心卫生院重点建设和1至2个落后卫生院的危房改造和基本医疗设施配套。保证其开展基本卫生工作、卫生执法监督和农村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本设施和条件,形成今后农民就医的层次格局:小伤小病在乡村,较大伤痛在中心城镇,重伤大病到县城(市)。(三)进一步推进中医药强市工作,巩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试点先进市的成果。乡镇卫生院尽快建立、恢复、健全中医药服务功能,让简、验、便、廉的中医适宜技术进农村。
(四)积极推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增强卫生院活力。
1、认真选聘好卫生院院长,重视对其岗前、岗位培训,落实其人事、分配、业务等管理自主权。2、加强对卫生院长的管理和监督,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不称职者予以解聘。
3、采取激励机制,使卫生院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劳动贡献挂钩,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