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几点启示
(一)加强领导是关键。在现有开采矿山的基础上进行整合,不像原始矿山采矿权出让那样简单,所面临的问题要复杂的多,利益的纠纷要激烈的多。为此仅由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按矿山开采的一般管理程序操作显然是行不通的。必须要由政府的统一领导,在政府的组织下通盘谋划,科学制订方案、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通过参与部门的齐心协力,才能实现预期效果,达到矿山整合的既定目标。
(二)择好整合启动点。在现有的矿山开采情况下进行矿山整合,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所以选择好合适的启动点,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XX县的做法是在规划好整合矿山的前提下,透过公开的渠道,提前向社会明确政府整合辉埠矿区的态度,让矿山企业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和参与重组的准备,并在现有开采矿山采矿权设置到期的时点,逐一收回采矿权。此举化解了现有采矿业主可能的逆反心态,避免了企业的波动,确保了现有矿山歇业前的正常生产秩序和生产安全。
(三)整合体现有情操作。对现有小矿山进行整合,无论是合理利用资源,还是提高矿山开采的安全性,无疑是正确和合理的。政府在表明自己的决心和态度时,妥为矿山业主的实际情况考虑,释放出让业主能感受到的有情操作,有利于整合过程的稳定,促成业主的主动配合,加快矿山整合的整个进程。
(四)合理兼顾各方利益。矿山整合中涉及到矿山业主、用矿企业、当地村民等的切身利益,尽管各方面的利益不同,有的是生存利益,有的是既得利益,但那一个环节处理不好,整合的工作就可能会遇到阻力。要在制订方案时就统筹兼顾到各方利益,具体操作时尽可能按照方案明确的政策办理。对制订方案时没有考虑到,在操作中出现的问题,本着多方共同协商的态度,在现有的法律和政策框架内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