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推行社会监督。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违规下岗、全天候无假日预约服务”等十项服务承诺,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方式公布于众,通过社会监督促进监管工作人员积极主动规范地做好服务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的不同行业、社会不同阶层选聘行风监督员,请他们检查监督招投标工作,为规范招投标工作献计献策。
三是加强标后监管。加强与建设、监察等监管部门的联络,将监管的侧重点由场内向场外延伸,做到场内场外并重,切实加强标后监督管理。将项目及技术负责人在岗情况、机械设备的投入使用情况、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作为标后监管督查的重点,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地促进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增强了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
四是严打违规行为。在监管工作中,做到不论是对招标人还是投标人,坚持以法律为第一准则,一把尺子量到底,对违规单位和个人,不询私情、严格处罚,不断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09年,先后对XX公司、XX公司提供虚假业绩等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
四、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升招投标服务水平
(一)出台配套文件。通过调查研究,形成了《XX暂行办法》、《XX通知》等相关地方配套文件。进一步增强了我县依法招投标工作的可操作性,有力促进了我县招投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二)层层落实责任。将招投标过程的各个阶段和每个环节的工作都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后道审查并否决前道,确保每个环节不出差错。同时要求监管单位既要依法严格监管,确保每项招投标活动都能规范有序进行,又要转变观念,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为招标人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的管理,落实具体的负责人员,做到每一个招投标项目结束后都有据可查。
(三)加强协调配合。招投标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因此,平时我办注重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建设、交通、水务、物价、审计等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及时主动地向他们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约请他们一起探讨综合整治招投标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和顽症。相互协调,互相支持,形成合力,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市场秩序。
(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一是加大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提升中心服务功能,实行信息公开化、交易公平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不断提高服务工作效率。09年,招投标服务中心先后新置了触摸屏等信息查询设备,高标准建立了电子监控系统、评标区门禁系统、屏蔽系统、语音通知评委系统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新建了远程评标室,硬件设施达到了省一类交易中心配置要求;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岗位业务技能学习教育,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建立了一支依法行政、作风过硬的工作队伍,为招标、投标等招投标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配套服务;三是积极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远程评标、异地评标,强化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努力提高评标质量。
2010年工作思路
2010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督”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完善制度、严格监管、廉洁高效、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探索招投标工作的新举措,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工作目标:
1、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进场招标监管率100%;政府集中采购进场交易监管率100%;国有产权交易进场监管率100%;土地出让交易监管率100%。监管和服务工作继续保持零差错、零投诉。
2、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县重点工程、实事工程的招投标监管服务工作。
3、开展招投标专项治理,查找突出问题,遏制虚假招标、规避招标、借用资质及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