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挥安置帮教和管控职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归正人员重新犯罪
我们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努力抓好“六基工程”各项内容的落实。以软安置为重点,组织实施“曙光工程”,设置了5万元归正专项资金和13万元曙光工程专项资金,建立安置帮教责任制度,减少归正人员的重新犯罪。年初组织人员对全县上年度归正人员进行全面的社会调查排摸,并登记造册;对全县部分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各行政村(居)帮教小组,过渡性安置企业帮教小组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企)三级网络组织建设,完善了归正人员报到登记、建档立卡制度。在超前帮教工作中,我们组织政府帮教团到金华、杭州、衢州等地的监狱、劳教所开展超前帮教活动。为树立典型,鞭策后进归正人员,1月9日召开了全县归正人员守法创业座谈会,对有关乡镇上报的部分遵纪守法、表现良好、艰苦创业并带头致富的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座谈,并给予一定奖励,进一步推动了我县“曙光工程”的健康发展。一年来共发放回归基金23000元,用于部分生活有特殊困难但表现好的归正人员进行社会救济或奖励,对正在省少教所服刑的**籍人员技能培训经费给予适当补助,一年来,落实解决了6名归正人员的就业问题。我们还主动配合县民政部门做好符合条件的归正人员的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关部门联系出台了归正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优惠政策。对48名因父母犯罪、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儿童进行从小学到初中的全部学费救助和因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三无”归正人员进行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经常开通亲情可视电话,方便了我县山区部分群众探视困难的问题,服刑人员家属通过亲情电话与正在监狱服刑的亲人进行了面对面的通话,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社会综治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组织律师积极拓展业务,努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一是参与研究政府规范性文件;二是协调解决诸永高速公路枫林段选址纠纷事件;三是指派律师参加现场法律咨询,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成立了律师刑事辩护指导小组,指导律师依法开展刑事辩护。同时,我们将“平安**”创建工作与“148”为民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来电来访、提供上门服务特有功能结合起来,全力投入“平安**”创建工作。在提供法律咨询时,积极做好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亲友的思想工作,动员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六、严格纪律,强化管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三年来,我们严格贯彻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精选三个载体,促进队伍建设,一是以创建文明单位为载体,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科室,争做文明人,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了调查研究和作风的转变,指导和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三是在今年7月份开展了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