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齐抓共管机制,提供合力保障。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平安建设的任务措施细化分解到每个乡镇、每个部门、每个单位,着力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牵头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本地区、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职责分工,精心制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各具特色的行业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宣传发动机制,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三)建立责任落实和督查督办机制,提供奖惩激励保障。根据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对政法综治工作的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综治、保平安的责任进行分解,明确了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建立了各地各部门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机制,把考核结果与其年度目标责任挂钩、干部考核挂钩、评先评优挂钩,并完善了落后警示、督查督办、责任查究等责任落实制度体系,切实将平安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肩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建立经费投入机制,提供物质保障。为解决经费困难的实际,我县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奖代补、社会参与、形式多样“拼盘式”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保障。首先是将综治维稳工作经费按辖区总人口年人均1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全县15名专职巡防队员、村委会(社区)综治专干、人民调解员均纳入财政预算,综治维稳工作经费比2005年增长300%;其次是积极探索社会参与的投入模式,采取县、乡镇投入和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各界、个人捐资及采取在公益林经济、集体经济中适当提留部分资金投入治安防范及利用外出打工人员闲置土地转包收入或将闲置土地转让给治安巡防人员栽种等方式筹集创建经费;再次是在全州率先探索“以奖代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分别按辖区总人口年人均0.4元、0.6元的标准将100%的经费全部落实到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两级使用;乡镇分一、二、三类地区,每年补助综治维稳工作经费3000、2500、2000元,解决了基层平安建设经费保障问题,促进了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深入落实,促进了平安建设的长远发展。
三、当前我县综治维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影响当前社会治安的因素
一是偷牛盗马案件时有发生。随着经济蓬勃发展带来流动人员逐渐增多,交通日益发达,农村人、财、物流动逐步加大,流窜作案现象,侵财型可防性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边远村寨偷牛盗马案件有所抬头。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县共发生大牲畜被盗案件45起,其中:有56头耕牛、6匹骡子被盗,直接经济损失达18.7万元。二是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当前因建设征地、拆迁和补偿标准以及征地后生活安置引发的矛盾日益增多(如:铝土矿山征地、坟墓搬迁、选厂管道设施建设、资金分配等问题);在新农村建设中,因政务和村务公开不透明,劳动力和物资等分配问题引发的矛盾仍然存在;在落实当前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特别是农村低保问题)方面因透明度不高引发的矛盾,成为新的不稳定因素,同时,农村山林、土地、水资源纠纷频繁发生。三是“法轮功”邪教活动有所抬头。今年以来,法轮功、邪教不法分子相继在城区居民住户的门脚、环城路上和学校及周边地区散发反动宣传品,且散发地段有从县城向城郊、农村发展势头。1至5月发现的反宣传品超过前三年的总数,农村邪教活动由原来的公开半公开转为十分隐敝的地下活动,查处难度较大。四是赌博迷信活动严重。由于农村精神文化生活不够丰富,赌博迷信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发展蔓延,成为诱发多种犯罪的社会毒瘤。五是治安防控薄弱。几年来,我县的治安防控工作取得了一些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如“三三制”等治安巡防模式,可是在调研中发现农村治安联防工作很大部分未能坚持下去,活动正常的只占30%;城区治安防控工作滞后,部分单位内保工作不落实,入室盗窃案件时有发生。据群众所言:“巡逻车队排成队、只巡大街不走巷”,“重视前段巡逻多,忽视后段保平安”,要求改变巡逻方式,不留盲点和死角。目前,城区盗窃案件已成为居民对社会治安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六是留守问题困扰农村稳定工作。当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农村义务巡防队伍力量削弱,农村治安防范存在盲区,部分留守儿童无人照管,留守老人无人赡养。据统计:我县常年外出务工45471人,年前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返乡农民工21036人,但年后又外出实现再就业19868人。七是信访问题突出。由于历史的原因,很多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难以解决,难免会产生集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如:蚌谷乡龙正村民委员会大路边、马鞍山等6个村民小组与香坪山林场林权纠纷问题;莲花塘乡革岔村民委员会三岔冲与交枝坟村民小组因水塘权属纠纷问题;西洒镇摩洒村民委员会老街子村民小组干部转让土地未经村民同意,引发群众上访问题;新马街乡大江东水库水淹没相邻6个村民小组的土地问题;兴街镇戈木村民委员会老冲子与岔路口村民小组山林权属纠纷问题;兴街镇龙坪村民委员会老房子村民小组村民阻止坪寨林场伐木问题;法斗乡小桥沟自然保护区内林农林地未参加林改,群众反映的问题;董马乡因矿山开发涉及坟墓搬迁的补偿问题;鸡街乡因矿山开采造成水土流失,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