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审核稽查工作逐步加强。全年共处理违规就医购药行为2900余例,扣除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6万元,查获由家庭成员冒用医保卡行为6起,追缴违规金额4558元。
目前,全市参保单位314家,参保人员25362人,按上级考核口径,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分别超额完成上级下达指标的18%和20%,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得到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总体待遇得到提高,医疗费用增长势头得到遏制,总费用支出同比下降了9%。
(三)密切配合,加大力度,抓好基金征缴工作。
切实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基金的征缴工作。全年收缴养老保险基金19025万元,收缴率达到99%,清欠基金231万元,清欠率为100%,离退休人员14122名,发放养老金13055万元,年结余5970万元,累计结余27074.7万元,支付能力达到24.89个月,比上年增加1.86个月;收缴失业保险基金2692.19万元,收缴率为96.5%,清欠基金35.54万元,清欠率为96.3%,发放失业保险金及各项补助1307.44万元,年结余1384.75万元,累计结余3094.14万元;收缴工伤保险基金253.71万元,收缴率100%,发生工伤306例,支付工伤保险费用106.02万元,年结余147.69万元,累计结余704.70万元;收缴医疗保险基金6279.77万元,收缴率为100%,支出3646.18万元,结余2633.59万元;参加大病医疗统筹企业253家,参保职工38129名,收缴基金1153.19万元,收缴率为100%,支付医疗费2094人次1157.79万元,结余-4.60万元,累计结余1654.49万元;参加女工生育保险企业233家,参保职工13341名,收缴基金26.68万元,收缴率为100%,拨付生育补助120人次18万元,累计结余297.77万元。
(四)加强管理,搞好服务,社会化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一是做好职工工伤认定和伤病残鉴定工作。全年共对356名职工进行了工伤认定,进行伤残鉴定4次208人,进行病残鉴定2次189人。
二是做好退休审批工作。严格执行企业职工退休和提前退休审批标准,全年共审批职工退休544人,其中正常退休235人,病退52人,退职48人,特岗提前退休142人,农婚知青退休67人。
三是认真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市退管中心充分发挥社会化管理服务职能,认真做好企事业单位托管人员的养老金发放、代发工资性补差和小病包干费、代办大病医疗费报销手续等,并积极改进基础管理设施,开发专用数据库软件,建立特困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档案库。现有托管人员15198名,其中离休干部115人,离休家属、遗属93人,企业退休人员12174人,退休农婚知青864人,企业精减遗属1909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5人,全年收缴托管经费16181.45万元(其中托管保障金6263万元),共发放各项经费10586.96万元(其中养老金9540.38万元)。同时,认真做好特困离退休人员的节日慰问补助工作,慰问特困人员276人,发放慰问补助金14.92万元。
三、规范劳动关系,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深入贯彻实施《xx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施劳动合同制的企业4886户,签订合同的职工174719人,企业实施面和职工签订面分别达到82.97%和84.80%。建立劳动合同台帐企业1097户,采用微机管理企业387家。
(二)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指导企业搞好工资分配,在115家企业中探索实施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推行劳动力价位指导标准,发布了工资指导线标准,公布了115个工种的高、中、低劳动力指导价位,为企业搞好内部工资分配提供了参考依据。完成了63家企业的工效挂钩、包干企业清算工作。对6家工效挂钩企业、21家包干企业、11家出口创汇企业进行了工资基数核定。对67家企业核准了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核准职工人数为22916人。
(三)及时、妥善、公正地做好劳动争议仲裁调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