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本乡患者住院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逐级转诊制,农民认为限制了自由选择医院的权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则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大病(住院)”的同时,兼顾“小病(门诊)”。部分农民抱怨门诊看病不予报销而体会不到报销的优越性。对2008年50元起伏线的定价感到不满。
(二)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有待进一步激活
1、由于乡卫生院医疗环境相对较差,技术水平受到一定制约,而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能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
2、医院的网络有时一天都上不上,乡医院合管工作人员太少,开会,报表时不在医院,整理材料,录入信息时人手不够,电脑不够,不能给出院患者及时补偿,造成部分患者不理解,产生不满情绪。
四、今后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
1、通过报销实例,继续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力度和深度。让农民清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针对大病而设,根本原则就是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规范》。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改善乡级医疗机构的就医环境,及时有效的处理当地农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用优质低廉的医疗服务使农民受益,不断提高农民的满意度。
3、总结经验,分析数据,为明年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打下基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利为民所谋”的责任,党和政府从来不曾放弃对农民健康的关注。我们将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其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的贴心工程。